效率飆升VS法律暗雷,AI如何重塑泛娛樂產業?

作者:佚名

觀點

用AI做內容沒問題,但別讓AI帶你「瘋狂踩雷」…

2025年,AI正以風暴之勢席卷整個泛娛樂江湖。

2月,國內首部純AI生成付費短劇《興安嶺詭事》上線即引發觀劇熱潮,3天內播放量突破3500萬;4月,AI成為北京國際電影節上最受關注的話題,多個製作團隊帶著AI短劇和動畫樣片進行路演,吸引了眾多投資人的目光;5月,穀歌發布影視級大模型Flow,科技分析家瑪麗·米克爾發表《AI趨勢》,將“製作完整電影和遊戲”列為未來5年AI最可能實現的突破之一……

從劇本創作到智能剪輯,再到數字人主播、微短劇批量生產,AI儼然掀起了一場技術革命。

1.jpg然而繁榮背後暗流湧動,AI生成劇本被質疑抄襲、虛擬主播涉嫌侵犯肖像權、AI特效遭遇版權糾紛……隨著AI技術的快速發展,其也在法律的邊緣瘋狂試探

AI技術如何重構泛娛樂產業生態?如何在享受AI帶來的效率提升和創意突破的同時,平衡技術創新與法律合規?目前行業常用的AI工具存在哪些法律風險?最新出台的AI監管政策將對內容創作產生哪些影響?

為了破解這些亟待回應的問題,金牌經紀人特別專訪了天達共和上海辦合夥人蔣鶴婷律師。作為美國南加州大學法學院碩士、上海戲劇學院客座講師,她長期專注於AI技術與泛娛樂產業的法律研究,曾為多家影視公司和科技企業提供法律服務,其專業見解或許能解決娛樂從業者們的困惑。

一、效率革命,AI重構影視生產全鏈條

傳統影視行業,長期存在流程低效、經驗依賴、人海戰術等作坊式生產痛點。然而,AI技術的出現,仿佛給產業打了一針強心劑,讓其開始轉向現代工業化體係。

作為業內既懂AI又懂娛樂法的資深律師,蔣鶴婷的日常工作恰是當下影視產業的縮影——持續在技術創新與法律合規的交叉點尋求平衡。近期正在美國UCLA法學院開展“AI對泛娛樂行業的影響”訪問學者項目的她,對此相當有發言權。

“從劇本創作到全球發行,AI正在重塑娛樂產業DNA。這不是工具迭代,而是係統重構。”蔣鶴婷律師翻開案例卷宗,向記者描繪出智能化變革的全景圖。在她看來,當下AI技術已在影視全產業鏈形成係統化應用:

劇本開發端,ChatGPT、Largo.ai能自動生成劇本,還能通過大數據分析,幫助內容創作者識別票房潛力點,可謂省時又省心;後期製作端,Runway ML和Adobe Firefly通過智能剪輯、背景替換與字幕生成,大幅節約人力成本;數字直播端,ElevenLabs、Synthesia助力虛擬角色衝出國界,24小時不打烊;而在數據分析端,Parrot Analytics預測觀眾偏好,Pex和Cyanite.ai智能管理版權,堪稱“全能管家”。

2.jpg“就像是行業的核動力引擎,當下AI的價值已遠超成本控製”,蔣鶴婷一針見血地指出。這一論斷,在今年Netflix聯合CEO Ted Sarandos的Q1財報通話中得到強力佐證:“AI不僅降低成本,更能提升影片品質約10%。其廣泛應用於場景預演、特效序列準備和製作規劃,全麵優化工作流程。”這意味著,曾經動輒千萬的“高級特效”,如今“小作坊”也能玩轉,那些被預算扼殺的好創意,終於迎來重生曙光。

蔣鶴婷現場拆解行業標杆案例,AI新銳Moments Lab推出的“MXT 2”剪輯神器,能將原始素材智能解構為可搜索組件,通過簡單的文本指令粗剪成片。目前該工具已被華納兄弟Discovery等公司采用,應用於社交媒體與真人秀內容製作。數據顯示,其創作效率碾壓人工7倍,客戶社媒收入直接翻番。

而在今年6月舉辦的年度AI Film Festival上,斬獲最高獎的《Total Pixel Space》,以及《Jailbird》《One》等優秀作品也展現出AI在敘事與藝術創作上的多元可能。值得注意的是,多數作品采用“混合媒介”製作模式——將AI生成畫麵與真人攝影結合,讓創意與技術碰撞出驚人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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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難看出,隨著AI技術的深度賦能,影視產業在內容創作、營銷發行等全鏈條實現了降本增效。在技術領先的好萊塢,AI通過更低成本、更高效率打造優質內容,推動影視工業全麵轉型。在這個層麵上說,AI技術正在驅動影視產業完成一場智能化革命,使內容生產更高效、傳播更精準、收益更可控。

二、暗礁密布,AI泛娛樂應用帶來多重挑戰

然而,在AI技術推動泛娛樂產業繁榮發展的同時,隨之而來的法律暗礁也讓從業者不得不繃緊神經。作為多起多起AI侵權案的實操者,蔣鶴婷提醒,這場技術狂歡背後潛藏著諸多法律雷區,稍有不慎就可能引爆糾紛。

首當其衝的是版權歸屬的灰色地帶。根據中國《著作權法》,隻有人類創作的作品才受法律保護。正因如此,ChatGPT生成的劇本、AI繪畫工具產出的分鏡圖等內容的版權歸屬模糊不清。這就讓ChatGPT生成的劇本、AI繪製的分鏡圖陷入了身份困境——它們究竟算誰的孩子?能否獲得版權登記?問題的關鍵,在於人在作品中是否發揮了創作主導作用。

更棘手的是AI創作中的“拿來主義”風險。蔣鶴婷特別提醒,一旦AI在生成劇本時“偷師”未經授權的內容,產出的“衍生作品”就可能踩中侵權紅線。眼下短視頻平台流行的那些“魔改經典影視作品”橋段——如甄嬛掏出機關槍、孫悟空騎著摩托車揚長而去,看似創意十足,實則遊走在法律的懸崖邊緣。

6月初,迪士尼與環球影業聯合起訴AI繪畫工具的案件更具警示意義:因未經授權使用《冰雪奇緣》《星球大戰》等角色形象,Midjourney可能麵臨天價賠償。

4.jpg肖像權保護同樣麵臨新挑戰。去年,某科技公司因未經授權使用短視頻博主漢服裝扮視頻製作付費“AI換臉”模板,被法院判定侵權,就為行業敲響了警鍾。

再比如聲音克隆,在美國就可能被認定為侵犯“個人形象權”,而在中國,則可能被認定為侵犯肖像權。蔣鶴婷分析道,問題的關鍵在於聲音是否具有“可識別性”:“就像我們一眼能認出某個明星的臉,如果AI克隆的聲音也能讓人立刻聯想到特定個體,那麼肖像權保護規定就同樣適用。”

5.jpg當下,隨著Manus等AI智能體的嶄露頭角,一個更宏大的未來圖景正在展開。蔣鶴婷預見,AI智能體與機器人技術將深度融入我們的生活。在這個近在咫尺的未來,藝術創作的門檻或將被徹底打破——普通人隻需與AI智能體對話,就能實現導演夢、作曲夢,將自己的創意作品傳播到世界各個角落。

而OpenAI、Anthropic、DeepMind這些科技巨頭正在構建的“世界模型”,將讓AI智能體擁有更豐富的認知能力,屆時遊戲、影視中的虛擬場景將逼真得令人驚歎,那些曾經隻存在於科幻電影中的機器人管家,終將走進千家萬戶。

同樣,在這股浪潮下,數字人直播也在改寫娛樂產業的遊戲規則。通過數字人,娛樂從業者可以避免真人出鏡,轉而由數字主播24小時不間斷的產出內容,這也是目前“躺平生產作品”的一大趨勢。從國外的BocaLive、Synthesia、HeyGen,到國內的百度“曦靈”、阿裏雲虛擬數字人,各類數字人平台如雨後春筍般湧現,為這場“永不下線”的內容革命提供著技術支撐。

6.jpg然而,這其中的法律風險也不容忽視。蔣鶴婷特別提醒,每個平台對數字人的使用都有各自的“隱形紅線”——騰訊視頻號直接給虛擬主播亮出紅牌,明令禁止非真人直播;抖音雖然開了綠燈,但也布下重重關卡:虛擬形象必須完成“身份認證”,直播時必須有真人實時操控,完全交給AI自主運行?想都別想。

更隱蔽的風險潛伏在細節之中。蔣鶴婷掰開揉碎地解釋道:“數字人帶貨時脫口而出的每句廣告詞,都可能踩到廣告法的地雷;想用明星臉打造虛擬主播?先問問肖像權答不答應;而那些靠幾個關鍵詞就能生成作品的AI工具,用戶自以為到手的版權,很可能在軟件條款的犄角旮旯裏被悄悄收回。”這些看不見的規則,正在織就一張天羅地網,等著粗心大意的從業者自投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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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來說,在使用AI生成的任何作品進行商用時,需要確保數據源頭不侵權、有權進行商用,同時在商用過程中和在使用AI工具分析用戶數據和追蹤點擊時,符合廣告法、隱私法、數據合規等相關規定。

三、破局之道,風險防範與未來合規路徑

AI正在重塑泛娛樂行業的遊戲規則,而法律體係也在緊鑼密鼓地跟進這場變革。除了傳統的著作權法、民法典、廣告法等對AI內容進行調整以外,還包括AI領域的一些規章製度,比如《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推薦管理規定》等。

值得注意的是,自2025年9月1日起,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廣播電視總局聯合發布的《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內容標識辦法》(簡稱《標識辦法》)將開始施行,這標誌著我國將進一步規範人工智能生成內容的標識問題。

這意味著,在目前AI生成內容難辨真偽的情況下,需要優先保障普通用戶有知情權和辨別權。凡是通過算法、深度合成、AIGC工具生成的文本、圖片、音視頻、虛擬人、數字場景等,必須以清晰方式標注其為AI內容,確保公眾不被誤導,防止AI被用於違法犯罪活動,這些製度對AI在泛娛樂行業的進一步應用和長遠發展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8.jpg除了我國發布的相關標識辦法以外,美國和歐盟也有相關的法律法規,比如2024年9月19日,加州州長加文·紐森(Gavin Newsom)正式簽署加利福尼亞州《人工智能透明度法案》(California AI Transparency Act),該法案將於2026年1月1日生效。對於計劃出海的國內AI泛娛樂相關企業來說,也需要及時了解當地的政策,確保企業的合規經營。

同樣,除了法律法規的明文規定,由於AI生產的內容五花八門,也需要確保其符合廣電總局的管理要求。比如2024年年底,廣電總局網絡視聽司發布的《管理提示(AI魔改)》,就針對“AI魔改視頻”提出了明確的管理要求,以防止AI的“二次創作”破壞原著精神核心,衝擊傳統文化認知。作(zuo)為(wei)平(ping)台(tai)方(fang),也(ye)需(xu)要(yao)肩(jian)負(fu)起(qi)企(qi)業(ye)的(de)社(she)會(hui)責(ze)任(ren),製(zhi)定(ding)平(ping)台(tai)的(de)管(guan)理(li)製(zhi)度(du),對(dui)上(shang)傳(chuan)的(de)內(nei)容(rong)進(jin)行(xing)審(shen)核(he),對(dui)有(you)侵(qin)權(quan)行(xing)為(wei)的(de)視(shi)頻(pin)進(jin)行(xing)及(ji)時(shi)的(de)下(xia)架(jia)處(chu)理(li)。

9.jpg那麼,麵對複雜的法律環境,娛樂從業者如何才能安全駕馭AI技ji術shu?蔣jiang鶴he婷ting一yi言yan蔽bi之zhi,除chu了le需xu要yao進jin行xing嚴yan格ge的de自zi我wo合he規gui審shen查zha,確que保bao自zi己ji的de行xing為wei不bu侵qin權quan以yi外wai,還hai需xu要yao積ji極ji的de參can與yu到dao保bao護hu自zi己ji權quan利li的de戰zhan鬥dou中zhong。

比如迪士尼與環球影業聯合起訴Midjourney的案件,這是好萊塢大型影視公司首次攜手發起針對AI圖像生成器的版權訴訟,必將成為行業法律戰的重要裏程碑。“IP是泛娛樂產業的核心資產,作為創作者,必須確保自己的資產不受侵犯,我們可以通過版權訴訟來達到強製授權的效果。”蔣鶴婷表示。

有意思的是,創作者還可以“用魔法打敗魔法”——通過區塊鏈+AI的方式來有效管理IP資產。以成立於矽穀的初創企業Story為例,其構建了一個基於區塊鏈的“IP腳本”係統,允許創作者將內容上鏈,並以智能合約方式內嵌授權條款(如許可費用、收益分成等)。如此一來,在鏈上的創作者作品,會被自動保護,防止被那些未經授權的AI抓取。同時,通過鏈上記錄原始作品創作時間、身份、使用規則,作為法律證據及追蹤授權的基礎。

10.jpg結語

當下,AI技術正在深刻重塑泛娛樂產業的每一個環節,從內容創作到商業變現,都在經曆前所未有的變革與創新。

科幻短片《Echo Hunter》通過將導演的創意、演員的表演與AI模型的強大渲染能力相結合,探索出一條既符合行業規範又能充分發揮技術優勢的發展路徑;奇幻冒險短劇《興安嶺詭事》完全由AI生成,驗證了純AI短劇的商業潛力;韓國虛擬偶像男團PLAVE利用AI與AR/VR技術的擬真互動,實現百萬銷量……

可以預見的是,在AI技ji術shu的de賦fu能neng下xia,製zhi作zuo成cheng本ben不bu再zai是shi限xian製zhi創chuang作zuo者zhe想xiang象xiang力li的de桎zhi梏gu。無wu論lun是shi好hao萊lai塢wu大da片pian還hai是shi中zhong國guo短duan劇ju,音yin樂le創chuang作zuo還hai是shi偶ou像xiang運yun營ying,優you質zhi內nei容rong的de持chi續xu產chan出chu將jiang成cheng為wei新xin常chang態tai。

11.jpg泛娛樂行業的未來已經清晰可見:AI技(ji)術(shu)將(jiang)如(ru)同(tong)當(dang)年(nian)的(de)攝(she)影(ying)機(ji)和(he)剪(jian)輯(ji)軟(ruan)件(jian),成(cheng)為(wei)創(chuang)作(zuo)者(zhe)的(de)基(ji)礎(chu)工(gong)具(ju)。但(dan)工(gong)具(ju)的(de)價(jia)值(zhi)永(yong)遠(yuan)取(qu)決(jue)於(yu)使(shi)用(yong)者(zhe)的(de)智(zhi)慧(hui)與(yu)敬(jing)畏(wei),隻(zhi)有(you)在(zai)完(wan)善(shan)的(de)法(fa)律(lv)框(kuang)架(jia)保(bao)駕(jia)護(hu)航(hang)下(xia),技(ji)術(shu)創(chuang)新(xin)才(cai)能(neng)真(zhen)正(zheng)為(wei)產(chan)業(ye)賦(fu)能(neng),推(tui)動(dong)泛(fan)娛(yu)樂(le)產(chan)業(ye)進(jin)入(ru)人(ren)機(ji)協(xie)同(tong)的(de)黃(huang)金(jin)時(shi)代(dai)。

正如蔣鶴婷律師在采訪最後強調的:“在這個AI重塑創作的新時代,從業者最需要掌握的生存技能就是保持平衡——既要以開放的心態擁抱技術變革,又要時刻保持法律意識,確保技術始終服務於人類創造力,而非取而代之。”這種平衡之道,或許正是我們在技術浪潮中穩步前行的關鍵所在。

轉載自公眾號:金牌經紀人

撰稿:王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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