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部刑偵主題的網劇《獵罪圖鑒》刷爆了各大網絡平台。該劇以雙男主模式,講述了模擬畫像師沈翊和刑警隊長杜城聯手偵破12起迷霧懸案的故事。
該gai劇ju之zhi所suo以yi爆bao火huo,首shou先xian是shi因yin為wei其qi突tu破po傳chuan統tong刑xing偵zhen劇ju中zhong偵zhen查zha人ren員yuan占zhan主zhu導dao地di位wei的de模mo式shi,引yin入ru模mo擬ni畫hua像xiang師shi的de角jiao色se。劇ju中zhong的de模mo擬ni畫hua像xiang師shi具ju備bei高gao超chao的de繪hui畫hua能neng力li和he邏luo輯ji推tui理li能neng力li、豐富的犯罪心理學和生物學知識,可根據目擊者的主觀描述準確畫出嫌疑人的肖像,也能根據一個頭蓋骨複原死者生前的麵貌。《獵罪圖鑒》拉近了觀眾對模擬畫像師這個職業的認知距離。
該(gai)劇(ju)引(yin)發(fa)強(qiang)烈(lie)討(tao)論(lun)的(de)另(ling)一(yi)原(yuan)因(yin)在(zai)於(yu)劇(ju)中(zhong)涉(she)及(ji)的(de)案(an)情(qing)和(he)犯(fan)罪(zui)與(yu)社(she)會(hui)現(xian)象(xiang)緊(jin)密(mi)相(xiang)連(lian),例(li)如(ru)整(zheng)容(rong)醫(yi)生(sheng)利(li)用(yong)不(bu)雅(ya)視(shi)頻(pin)對(dui)客(ke)戶(hu)敲(qiao)詐(zha)勒(le)索(suo),校(xiao)園(yuan)暴(bao)力(li)受(shou)害(hai)者(zhe)在(zai)幻(huan)象(xiang)破(po)滅(mie)後(hou)自(zi)殺(sha),以(yi)及(ji)家(jia)庭(ting)暴(bao)力(li)、拐賣人口、學術造假、電信詐騙等等,無一不是社會熱點,其中犯罪分子利用AI換臉視頻對老年群體實施詐騙更是直擊社會痛點,也引起了筆者的特別關注。
一、AI換臉技術的合法使用場景
AI換臉是指利用人工智能技術對圖片或視頻中的目標人臉進行置換,該技術最早隻是應用於影視劇製作。電影《速度與激情7》拍攝時,主演保羅·沃克意外離世,製作團隊通過換臉技術使保羅·沃克“參演”了整部電影,這是AI換臉技術第一次在全球範圍內被廣泛知曉。然而,這一技術早在2000年就已經被成熟運用——當年,電影《角鬥士》演員奧利佛·裏德因病無法完成影片拍攝,視效公司便製作了一張“數碼麵具”加在替身演員臉上,這部影片在當年還獲得奧斯卡最佳視效獎。電影《返老還童》、《創:戰紀》、《美國隊長》等均運用了AI換臉技術。
AI換臉技術在國外的商業化運作使得一部分人可以通過讓渡人臉使用權賺取收益,例如將自己的臉出租給了利用人臉肖像創建 AI 配音角色的公司,公司以AI換臉技術生成無限量的視頻,包括員工培訓視頻、課程教學視頻等等。另外,各類換臉APP蔚然成風,若用戶基於娛樂目的、上傳個人信息後創作AI換(huan)臉(lian)圖(tu)像(xiang)或(huo)視(shi)頻(pin),同(tong)樣(yang)屬(shu)於(yu)合(he)法(fa)使(shi)用(yong)。但(dan)由(you)於(yu)該(gai)技(ji)術(shu)的(de)普(pu)及(ji)和(he)泛(fan)濫(lan),未(wei)經(jing)他(ta)人(ren)許(xu)可(ke),利(li)用(yong)他(ta)人(ren)的(de)人(ren)臉(lian)信(xin)息(xi)製(zhi)作(zuo)虛(xu)假(jia)圖(tu)像(xiang)或(huo)視(shi)頻(pin)後(hou)在(zai)網(wang)絡(luo)傳(chuan)播(bo)或(huo)用(yong)於(yu)犯(fan)罪(zui)目(mu)的(de)的(de)情(qing)況(kuang)日(ri)益(yi)盛(sheng)行(xing),引(yin)發(fa)大(da)眾(zhong)對(dui)於(yu)AI換臉技術的擔憂。
二、互聯網的狂歡:AI換臉技術與肖像權、名譽權侵權
對於AI換臉技術的泛濫,首當其衝的即是知名藝人和政治家。著名影星斯嘉麗·約翰遜和蓋爾·加朵等人的麵部信息都曾被惡意用於不雅視頻,並在網絡平台廣泛傳播,美國前總統特朗普也曾多次被網友通過AI換臉“惡搞”。在國內,楊冪、劉昊然、林俊傑等人的AI換臉視頻都曾在網絡平台引發關注,甚至劉昊然的麵部被使用到淫穢視頻中,劉昊然不得不向警方報案處理。
為了應對公民肖像被濫用的情況,《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條作出如下規定: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醜化、汙損,或者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偽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權。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不得製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未經肖像權人同意,肖像作品權利人不得以發表、複製、發行、出租、展覽等方式使用或者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
AI換臉技術通過提取臉圖,運用算法將訓練好的A的臉部模型把B的臉換下來,製作成圖片或視頻,這涉及到肖像權的製作權能,自然構成《民法典》第di一yi千qian零ling一yi十shi九jiu條tiao規gui定ding的de侵qin犯fan肖xiao像xiang權quan的de行xing為wei要yao件jian。需xu要yao注zhu意yi的de是shi,肖xiao像xiang權quan雖sui然ran具ju有you財cai產chan權quan性xing質zhi,但dan更geng多duo體ti現xian的de仍reng是shi精jing神shen性xing人ren格ge利li益yi,因yin此ci,侵qin害hai肖xiao像xiang權quan並bing不bu以yi加jia害hai人ren主zhu觀guan上shang具ju有you營ying利li目mu的de為wei前qian提ti。
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條規定:
民事主體享有名譽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
名譽是對民事主體的品德、聲望、才能、信用等的社會評價。
若換臉後的圖像或視頻還涉及侮辱、誹fei謗bang的de內nei容rong,給gei他ta人ren的de社she會hui評ping價jia造zao成cheng惡e劣lie影ying響xiang,則ze可ke能neng侵qin犯fan他ta人ren的de名ming譽yu權quan。例li如ru網wang友you將jiang劉liu昊hao然ran的de臉lian用yong在zai淫yin穢hui視shi頻pin中zhong並bing廣guang泛fan傳chuan播bo,可ke能neng導dao致zhi社she會hui大da眾zhong對dui於yu劉liu昊hao然ran的de評ping價jia降jiang低di,侵qin權quan人ren同tong時shi構gou成cheng了le肖xiao像xiang權quan和he名ming譽yu權quan侵qin權quan。如ru果guo捏nie造zao事shi實shi誹fei謗bang他ta人ren達da到dao“情節嚴重”的程度,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訴;一旦成立誹謗罪,犯罪分子可能麵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製或者剝奪政治權利的刑罰。
三、新型犯罪工具:AI換臉技術與網絡詐騙
在個人信息“裸奔”的時代,普通民眾的信息同樣容易被竊取,一旦犯罪分子掌握了這些信息,便可對被害人進行“精準出擊”。《獵罪圖鑒》中的犯罪分子通過AI換臉技術假扮被害老人的兒子進行詐騙,老人將畢生積蓄都轉給了“兒子”,最終走投無路,帶著老伴跳海自盡。
藝術源於生活。2022年2月,陳先生向浙江省溫州市公安局報案,稱遠在國外的朋友“阿誠”通過微信視頻通話向其求助,請求陳先生為其支付機票款49200元,陳先生基於昔日好友情誼便支付了。後經警方核實,騙子搜集了“阿誠”在社交平台的信息,然後利用AI換臉技術,將“阿誠”的臉複製到詐騙視頻中,從而對陳先生進行詐騙。
近年來,AI換臉技術已頻頻被不法分子當作詐騙工具。犯罪分子首先通過買賣個人信息、社交平台搜集信息甚至盜取QQ或微信號等方式盜取個人信息,如照片、視頻、聲音等。再使用AIhuanlianjishuyubeihairenjinxingshipin,yigezhongliyoushishizhapian。xuduoshouhaizhetongchangrenweishipinshibuhuizaojiade,kandaoshipinhoubianfangxinzhuanqian。shenzhizaibufenanjianzhong,jingchazhaodaoshouhaizhebinggaozhiqizhengzaibeidianxinwangluozhapianshi,shouhairendouwufaxiangxin。
為了應對這種局麵,我國司法部門加強了對於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和電信網絡詐騙的打擊力度。《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規定: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據此,購買個人信息、通過QQ、微信號以及其他途徑盜取個人信息均構成《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的侵犯公民個人信息行為。犯罪分子為了接收、轉發購買的個人信息,可能會設立信息接受網站或者群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八條規定:設立用於實施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情節嚴重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一的規定,以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定罪處罰;tongshigouchengqinfangongmingerenxinxizuide,yizhaoqinfangongmingerenxinxizuidingzuichufa。yinci,qinfangongmingerenxinxizuizaiciqingkuangxiakeyixishoufeifaliyongxinxiwangluozui。
對於詐騙犯罪,《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該法條是關於詐騙罪的一般規定,為了進一步打擊電信網絡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辦理電信網絡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意見》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同時規定了犯罪分子具有包括“造成被害人或其近親屬自殺、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嚴重後果的”、“詐騙殘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學生、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或者詐騙重病患者及其親屬財物的”在內的十種加重情節時,酌情從重處罰。
回到《獵罪圖鑒》這部劇中,犯罪分子利用AI換臉技術詐騙了多個被害人,詐騙數額達到五十萬元以上,詐騙對象中包含空巢老人,並最終導致兩位老人跳海自殺,對其應當適用“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的量刑檔次,並酌情從重處罰。
若犯罪分子既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又利用所得信息進行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即符合牽連犯的情形——實施某種犯罪,其犯罪的手段行為或者結果行為又觸犯了其他罪名。對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辦理電信網絡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意見》明確規定:“使用非法獲取的公民個人信息,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犯罪行為,構成數罪的,應當依法予以並罰。”
chulewangluozhapianzhiwai,fanzuifenzihaikenengliyongfeifahuodedexujiashenfenxinxizhucezhanghu,jinxingqitaweifafanzuihuodong。yufangzhexiewentideguanjianjizaiyuwanshangerenxinxibaohu。
四、個人信息“裸奔”:對人臉識別技術的思考
隨著網絡技術進一步發展,犯罪分子除了利用AI換臉,還有AI合成語音,更有通過AIjishushaixuanyipianrenqun,liyongdashujuhefeifasoujidegerenxinxishishijingzhunzhapian。weileyufangdianxinwangluozhapian,tigaoqunzhongfangpianyishi,guojiafanzhazhongxinyanfalefanzhaAPP、製作了《防範電信網絡詐騙宣傳手冊》、通過新聞宣傳報道、新媒體平台、zuzhixianxiaxuanchuanhuodongdengfangshixiangquanshehuikaizhanguangfandefangpianxuanchuan。danshi,bunanfaxian,dianxinwangluozhapianfanzuidaduoyugerenxinxixieluyouguan,yinci,jiaqianggerenxinxibaohuyingdangshiyufangdianxinwangluozhapiandediyibu。
在公民個人信息保護問題上,人臉識別技術的合理化運用在近期內引發了較多關注。對於個體而言,人臉是每個人最重要、最基礎的特征,如果這一特征被剝奪或者複製,勢必會引發混亂。這是一個“看臉的時代”,這也是一個“刷臉的時代”。目前,我國在金融、醫療、政務、購物等諸多移動應用APP中都存在著需要通過人臉進行身份認證的重要場景,社會大眾普遍存在對人臉信息泄露的隱憂。
在一些小區,人臉識別成為居民出入小區的唯一驗證方式。因擔心人臉信息泄露,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勞東燕在2020年對其居住小區的物業公司和居委會發出律師函,要求不得在未經業主同意的條件下,將人臉識別作為進出小區的驗證方式。另外,在2021年11月,一則業主因不想被人臉識別、兩年間都是“蹭臉”回家的消息引發熱議。針對這一問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使用人臉識別技術處理個人信息相關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第十條第一款明確規定:
wuyefuwuqiyehuozheqitajianzhuwuguanlirenyirenlianshibiezuoweiyezhuhuozhewuyeshiyongrenchuruwuyefuwuquyudeweiyiyanzhengfangshi,butongyideyezhuhuozhewuyeshiyongrenqingqiuqitigongqitaheliyanzhengfangshide,renminfayuanyifayuyizhichi。
根據該條款內容,若小區業主不同意人臉識別的,物業應當提供其他出入小區的驗證方式,否則業主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目前,我國的《個人信息保護法》、《網絡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使用人臉識別技術處理個人信息相關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以及《刑法》相關規定已經為保護人臉信息、個人信息構築起法律堡壘,但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和利用個人信息進行其他犯罪的情況仍然時刻上演著。
如果人臉識別技術和AI換臉技術等網絡技術進一步泛濫,那麼“丟臉”將不再隻具有文化意義,更會對我們的生活造成無法估量的影響。
聯係我們
關注公眾號
聯係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