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 2020/O/6689 WADA訴RUSADA一案裁決法律評析(中篇)

作者:宮曉燕 宋曉燕

觀點

2020年12月17日,國際體育仲裁院對世界反興奮劑機構(以下簡稱“WADA”)訴俄羅斯反興奮劑機構(以下簡稱“RUSADA”)一案做出裁決,認定RUSADA未遵守《世界反興奮劑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核心要求”,部分支持了WADA的仲裁請求,對俄羅斯反興奮劑機構、俄羅斯的政府代表、俄羅斯政府、俄羅斯運動員及其運動員輔助人員等實施了相應製裁,並規定了RUSADA恢複其合規地位的條件以及RUSADA向WADA支付罰金等的決定。


本案的背景事實與俄羅斯係統使用興奮劑的醜聞及WADA對這一醜聞所開展的調查有關,本文將對本案進行簡要評析,共分為上中下三篇,《CAS 2020/O/6689 WADA訴RUSADA一案裁決法律評析(上篇)》已發布,敬請關注。


五、本案裁決的評析


本案主要涉及《條例》的簽約方遵守《條例》的義務以及簽約方不遵守《條例》的後果。關於簽約方遵守《條例》的義務及簽約方不遵守《條例》的後果主要規定在《條例》和《簽約方條例遵守國際標準》中。本案中RUSADA的不合規行為是發生在2018年,因此適用的是2018年的《條例》[17]和《簽約方條例遵守國際標準》。因RUSADA對2018年的《條例》和《簽約方條例遵守國際標準》的有效性及是否對RUSADA具有拘束力提出了質疑,我們將首先對2018年的《條例》和《簽約方條例遵守國際標準》對RUSADA是否有拘束力進行分析。考慮到目前2021版的《條例》和《簽約方條例遵守國際標準》已經生效,我們也對本案進行分析的同時也會對2021版的《條例》和《簽約方條例遵守國際標準》介紹。”請修改為“考慮到目前2021版的《條例》和《簽約方條例遵守國際標準》已經生效,我們在對本案進行分析的同時也會對2021版的《條例》和《簽約方條例遵守國際標準》介紹。


(一)關於2018年《條例》和《簽約方條例遵守國際標準》對RUSADA是否有拘束力


2018版《簽約方條例遵守國際標準》是在征求簽約方、公共機構和其他利益相關方意見後,於2017年11月15日被WADA的執委會批準並於2018年4月1日起生效。2017年11月16日,WADA理事會根據《簽約方條例遵守國際標準》修改了2015版《條例》第12條、20條和23條中涉及對簽約方的處罰、簽約方的責任和義務以及對條例的遵守等相關條款,2018年《條例》於2018年4月1日起生效。


本案中RUSADA認為WADA授予其可單方通過國際標準以及單方修改《條例》的權利違反了瑞士民法典“過度承諾”的規定,即WADA賦予自己對簽約方實施製裁的權利,相當於WADA要求簽約方放棄自由或限製其行使自由權利。雖然RUSADA未明確同意WADA對2018年《世界反興奮劑條例》和《簽約方條例遵守國際標準》的修改,但通過俄羅斯體育部與WADA之間的往來郵件,可以發現俄羅斯體育部同意按照2018年《世界反興奮劑條例》和《簽約方條例遵守國際標準》中的相關條款履行義務,即視為RUSADA默認2018年《世界反興奮劑條例》和《簽約方條例遵守國際標準》對其具有約束力。


另外,RUSADA提出的“出其不意法則”,即WADA享有單方修改《條例》以及國際標準的權利,且WADA在(zai)修(xiu)改(gai)的(de)時(shi)候(hou)增(zeng)加(jia)了(le)對(dui)簽(qian)約(yue)方(fang)不(bu)利(li)的(de)條(tiao)款(kuan),而(er)這(zhe)些(xie)條(tiao)款(kuan)作(zuo)為(wei)一(yi)般(ban)條(tiao)款(kuan)和(he)條(tiao)件(jian)除(chu)非(fei)特(te)別(bie)提(ti)示(shi)簽(qian)約(yue)方(fang)注(zhu)意(yi),否(fou)則(ze)不(bu)能(neng)對(dui)簽(qian)約(yue)方(fang)產(chan)生(sheng)效(xiao)力(li)。對(dui)於(yu)該(gai)法(fa)則(ze),如(ru)上(shang)所(suo)述(shu)同(tong)樣(yang)存(cun)在(zai)俄(e)羅(luo)斯(si)體(ti)育(yu)部(bu)從(cong)行(xing)為(wei)上(shang)認(ren)同(tong)了(le)相(xiang)關(guan)的(de)條(tiao)款(kuan),另(ling)外(wai),仲(zhong)裁(cai)小(xiao)組(zu)認(ren)同(tong)了(le)WADA專家提出的瑞士聯邦法庭沒有一項決定將一個體育組織的體育規則定性為一般條款和條件。


關於2018年《條例》和《簽約方條例遵守國際標準》對RUSADA的約束力問題,RUSADA的主張之所以未得到支持,第一方麵是WADA提供的與俄羅斯體育部之間的往來信函證明RUSADA認可2018《簽約方條例遵守國際標準》中新增加的對RUSADA不利的條款;第二方麵是RUSADA的創始成員和控製人均來自於俄羅斯奧委會和俄羅斯殘奧會,他們是一致行動人;第三方麵是RUSADA未能就其主張的“沒有時間也沒有資源參與WADA針對2018《條例》及《簽約方條例遵守國際標準》發起的‘快速協商進程’ ”提供證據;第di四si方fang麵mian是shi長chang期qi以yi來lai,瑞rui士shi聯lian邦bang法fa院yuan以yi及ji歐ou洲zhou人ren權quan法fa院yuan對dui於yu體ti育yu領ling域yu特te別bie是shi反fan興xing奮fen劑ji領ling域yu的de相xiang關guan規gui則ze的de合he法fa性xing質zhi疑yi均jun持chi慎shen重zhong態tai度du,特te別bie是shi瑞rui士shi民min法fa典dian中zhong的de公gong共gong政zheng策ce,這zhe一yi點dian在zai Mutu v. Chelsea Football Club Ltd (瑞士聯邦法院:4A_458/2009), Fédération Nationale des Syndicats Sportifs (FNASS) and Others v France(歐洲人權法院:48151/11 and 77769/13、Claudia Pechstein (歐洲人權法院:67474/10)、Mokgadi Caster Semenya v IAAF(瑞士聯邦法院:4A_248/2019, 4A_398/2019)等案件中都有所體現。


根據2015 版《條例》第23.7.1條規定“ WADA負責監督檢查本條例的修訂和改進。運動員、其他利益相關方和各國政府都應被邀請參與上述過程”及第23.7.2條規定“ WADA 應啟動對本條例提出的修正案程序,確保接收和回複這些提案的協商程序的運行,並推動對來自運動員、其他利益相關方和政府的修改建議的審查和反饋工作” 以及第23.7.3 條規定“經充分的協商後,本條例的修正案由 WADA 理事會三分之二多數通過,包括大多數公共部門和奧林匹克運動成員的投票。除非另有規定,修正案在通過三個月後生效”,《條例》的修訂隻要履行了上述程序就應對所有簽約方發生效力,而無需另行征得所有簽約方的同意。


(二)RUSADA是否違反了簽約方的責任與義務


本案中,RUSADA作為簽約方未能向WADA提供莫斯科實驗室2011年-2015年實驗室信息管理係統數據庫的真實副本以及2011年-2015年在莫斯科實驗室進行的所有樣本檢測的基礎數據, RUSADA違反了2018年《條例》第23.5.2條規定,即未能履行向WADA準確提供其要求的所有信息的義務,因此根據《條例》第23.5.3條規定,RUSADA的該等行為構成不遵守《條例》。盡管RUSADA未能提供WADA要求提供的信息是由於RUSADA客觀上並不實際控製該等信息,但是根據2018年《條例》第23.3條規定,簽約方應當投入足夠的資源,在所有符合《條例》和國際標準的領域內實施反興奮劑計劃,以及根據2018版《簽約方條例遵守國際標準》第9.4.3條規定“在任何情況下,以下因素都不能成為放緩整改的理由:9.4.3.1簽約方的不符合項是由於資源匱乏、在職官員或人員發生變動,或由於政府或其他公共主管部門的幹預和/或未能提供支持或其他作為或不作為所致。每個簽約方均自願履行其承擔《條例》和相關國際標準項下職責的義務,其中包括《條例》第23.3條tiao規gui定ding的de義yi務wu,即ji簽qian約yue方fang有you義yi務wu投tou入ru足zu夠gou多duo的de資zi源yuan,以yi及ji在zai適shi當dang情qing況kuang下xia獲huo得de政zheng府fu和he其qi他ta公gong共gong主zhu管guan部bu門men的de支zhi持chi,以yi實shi現xian和he保bao持chi對dui條tiao例li的de遵zun守shou”,因此,RUSADA不能以其未能提供上述信息是由於第三方的原因(例如第三方的幹涉或政府部門不支持等)導致的作為其不遵守《條例》的免責事由,該等情況下,RUSADA作為簽約方承擔的是嚴格責任。仲裁小組確認了《簽約方條例遵守國際標準》規定的簽約方的嚴格責任,尤其是仲裁小組認為“不能對WADA所suo提ti出chu的de觀guan點dian,即ji如ru果guo國guo家jia反fan興xing奮fen劑ji機ji構gou可ke以yi通tong過guo指zhi責ze公gong共gong當dang局ju或huo其qi他ta第di三san方fang的de幹gan預yu來lai避bi免mian采cai取qu合he規gui行xing動dong,那na麼me這zhe個ge係xi統tong就jiu會hui失shi去qu作zuo用yong,提ti出chu嚴yan重zhong的de質zhi疑yi。這zhe將jiang意yi味wei著zhe,那na些xie擁yong有you肆si無wu忌ji憚dan的de政zheng府fu或huo體ti育yu主zhu管guan部bu門men的de國guo家jia,如ru果guo有you能neng力li和he意yi願yuan破po壞huai適shi當dang的de反fan興xing奮fen劑ji條tiao例li,就jiu可ke以yi不bu承cheng擔dan任ren何he後hou果guo”[18],同時WADA主張“為了使WADA和世界體育運動能夠阻止這些濫用並保護純潔體育,有必要通過其簽約方的行為來進行改變,如若需要,以嚴格責任為基礎”[19]。根據《簽約方條例遵守國際標準》簽約方需要對其本國內第三方違反條例及國際標準的行為承擔嚴格責任,雖然,誠如WADA及CAS所述,本條規定是為了避免國家反興奮劑機構通過指責公共當局或其他第三方的幹預來避免WADA采取合規行動,但無疑間接擴大了條例和國際標準的適用對象。


(三)關於簽約方未遵守條例的情況的分類


1. 簽約方未遵守條例的情況分類的相關規定


根據2018版《簽約方條例遵守國際標準》的附件A的規定,“《條例》和相關國際標準對簽約方的要求分為三類:“核心要求”、“重要要求”、“其他要求”。分類的標準取決於該類要求在體育運動的反興奮劑鬥爭中的相對重要性。在上述三類中,“核心要求”在體育運動的反興奮劑鬥爭中最為重要,其次是“重要要求”,然後是“其他要求”。《簽約方條例遵守國際標準》的附件A的A1將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鬥爭中的“核心要求”進行了非窮盡式的列舉,並規定了在體育運動的反興奮劑鬥爭中被視為與被列為“核心要求”的例子同等重要的要求應歸類為“核心要求”。


根據2018版《簽約方條例遵守國際標準》的附件A規定,進行上述歸類應首先由 WADA管理層提出,但簽約方有權對此提出異議,WADA合規審查委員會和WADA執委會(基於合規審查委員會的建議)可提出不同意見。如果簽約方仍然對此等分類持有異議,最終將由CAS做出裁決。


2018版《條例》中並無簽約方未遵守條例的情況分類的相關規定,而2021版《條例》第24.1.11 條規定:《條例》和國際標準對簽約方提出的各項要求應當依照《簽約方條例遵守國際標準》的規定,根據其在反對在體育運動中使用興奮劑的相對重要性,應當分為“核心要求”、“重要要求”或“一般要求”。同樣,根據2021版《簽約方條例遵守國際標準》的附件A的規定,《條例》和相關國際標準對簽約方的要求也分為同樣的三類:“一般要求”、“重要要求”、“核心要求”。2021版《條例》和2021版《簽約方條例遵守國際標準》中對於簽約方未遵守條例的情況分類與2018版《簽約方條例遵守國際標準》有所不同,即將2018版中的“其他要求”修改為了“一般要求”。但因本案涉及的為“核心要求”,因此,該等變化對本案中RUSADA未遵守條例的情況分類並無影響。


2. 本案中RUSADA未遵守條例的情況分類


本案中RUSADA未能符合恢複合規地位後數據方麵的條件(即RUSADA沒有向WADA提供莫斯科實驗室2011年-2015年實驗室信息管理係統數據庫的真實副本以及2011年-2015年在莫斯科實驗室進行的所有樣本檢測的基礎數據)盡管未在2018版《簽約方條例遵守國際標準》的附件A中明確被列為“核心要求”,但因附件A中所列舉的“核心要求”僅是舉例說明而非窮盡式列舉,且該附件A規定了在體育運動的反興奮劑鬥爭中被視為與“核心要求”的例子同等重要的要求應歸類為“核心要求”,WADA認為恢複合規地位後數據方麵的要求與在體育運動的反興奮劑鬥爭中被視為“核心要求”的例子同等重要,因此應被歸類為核心要求,RUSADA有權對該等歸類提出異議,但對於WADA將恢複合規地位後數據方麵的要求歸類為核心要求,RUSADA並未提出任何異議,因此本案最終認定RUSADA未能遵守《簽約方條例遵守國際標準》中的“核心要求”。


(四)簽約方不遵守條例的後果


本案中仲裁小組在判定所施加的簽約方後果時主要是依據《簽約方條例遵守國際標準》的規定,並結合RUSADA不遵守條例的性質和嚴重程度、RUSADA的過錯程度及其不遵守條例對純潔體育的潛在影響,然後根據仲裁小組對比例原則的評估進行認定的。仲裁小組認為WADA的合法目標可以通過較少的後果來實現。[20]因此,仲裁小組未全部支持WADA合規委員會所建議施加的全部後果。


1. 關於施加簽約方後果的期限


WADA要求施加的簽約方後果的期限為四年,不過WADA要求涵蓋的賽事為這四年期間的夏季和冬季奧運會/殘奧會中的一屆。根據2018版《簽約方條例遵守國際標準》附件B.3. 1(c)的規定“該簽約方的代表將無資格出任任何其他簽約方(或其成員)或簽約方協會的理事會、委員會或其他機構的成員,直至簽約方恢複資格或期滿一年為止(孰長者為準);”根據2018版《簽約方條例遵守國際標準》附件B.3. 1(d)2的規定“在下一屆奧運會、殘奧會和/或任何世界錦標賽上不得懸掛該簽約方所在國的國旗,該國國家奧委會和國家殘奧委會的代表都將無資格參加或出席,且代表此國(或代表此國的國家奧委會、殘奧委會或單項體育協會)的運動員和運動員輔助人員可能無資格參加或出席該賽事。此後果與簽約方恢複資格時間以較長者為準”,仲裁小組認為2018版《簽約方條例遵守國際標準》附件B中建議的簽約方後果為標準的後果,附件B中明確規定了“確(que)定(ding)後(hou)果(guo)範(fan)圍(wei)意(yi)在(zai)增(zeng)強(qiang)後(hou)果(guo)措(cuo)施(shi)在(zai)所(suo)有(you)案(an)件(jian)中(zhong)應(ying)用(yong)的(de)可(ke)預(yu)測(ce)性(xing)和(he)一(yi)致(zhi)性(xing),但(dan)是(shi)在(zai)某(mou)一(yi)特(te)定(ding)案(an)件(jian)中(zhong),如(ru)果(guo)該(gai)案(an)件(jian)的(de)具(ju)體(ti)事(shi)實(shi)和(he)具(ju)體(ti)情(qing)況(kuang)適(shi)用(yong)第(di)11條所述原則,則向其施加的後果措施可在這一範圍內靈活變化,甚至可以偏離這一範圍”。根據2018版《簽約方條例遵守國際標準》的第11.1.1.2條和第11.1.1.10條規定,簽約方後果可以被施加一個“指定的期限”,因此,仲裁小組認為WADA有權施加四年的限製期限。


但是仲裁小組考慮到:1)根據2018版《簽約方條例遵守國際標準》第B.3.1(c) 和 B.3.1(d)(2) 條的規定, 如果簽約方未遵守一項或多項核心要求,則向其施加簽約方後果的期限為1年和直至下一屆奧運會、殘奧會和/或世錦賽;2)WADA所要求施加的簽約方後果所涉及的賽事僅為夏季奧運會、冬季奧運會、殘奧會中的一屆;3)所施加的後果應整體上考慮比例原則。因此,仲裁小組認為對RUSADA所施加的後果的合適的期限為兩年,而非四年。


仲裁小組對RUSADA所施加的後果期限為兩年,是其根據2018版《簽約方條例遵守國際標準》的規定及WADA的仲裁請求的意圖、案件的事實和情況(尤其是可能考慮到RUSADA未能提供WADA要求提供的信息是由於RUSADA客觀上並不實際控製該等信息,RUSADA實際上也未直接篡改莫斯科數據)並結合比例的原則自由裁量的結果。


2018版《簽約方條例遵守國際標準》B3.2條規定“如果簽約方在第B.3.1條所列後果生效12個月後(或WADA規定的其他期限,或在簽約方提出異議的情況下,由CAS規定的其他期限)仍未完全滿足恢複資格的條件,則將對其施加下述進一步後果:a.簽約方代表將無資格出任任何其他簽約方(或其成員)或簽約方協會的理事會、委員會或其他機構的成員,直至簽約方恢複資格或期滿4年為止(孰長者為準)”,根據上述規定,如果簽約方在第B.3.1條所列後果生效12個月後仍未完全滿足恢複資格的條件,則對其施加後果的期限可為四年或直至恢複資格。我們理解,仲裁小組之所以對RUSADA所施加的後果期限規定為兩年,而非四年,可能也是考慮到四年通常是針對簽約方在第B.3.1條所列後果生效12個月後未滿足恢複資格所施加的進一步後果。


對於仲裁小組認定的兩年的期限,還是有待商榷的。首先,根據2018版《簽約方條例遵守國際標準》第11.2.2規定:“如果在具體案件中存在加重後果的因素,那麼與不存在加重後果因素的案件相比,在該案件中應施以更加嚴重的後果”;根據2018版《簽約方條例遵守國際標準》的附件B規定:“確(que)定(ding)後(hou)果(guo)範(fan)圍(wei)意(yi)在(zai)增(zeng)強(qiang)後(hou)果(guo)措(cuo)施(shi)在(zai)所(suo)有(you)案(an)件(jian)中(zhong)應(ying)用(yong)的(de)可(ke)預(yu)測(ce)性(xing)和(he)一(yi)致(zhi)性(xing),但(dan)是(shi)在(zai)某(mou)一(yi)特(te)定(ding)案(an)件(jian)中(zhong),如(ru)果(guo)該(gai)案(an)件(jian)的(de)具(ju)體(ti)事(shi)實(shi)和(he)具(ju)體(ti)情(qing)況(kuang)適(shi)用(yong)第(di)11條所述原則,則向其施加的後果措施可在這一範圍內靈活變化,甚至可以偏離這一範圍。尤其是當未遵守條例的程度越嚴重(也就是說簽約方未遵守的要求越多,這些要求所屬級別越高,簽約方未遵守條例的程度就越嚴重),duiqianyuefangshijiadehouguolidujiuyingyueda。ruguozaimouyianjianzhongqianyuefangbujinweizunshouyixianghuoduoxianghexinyaoqiu,haichuxianlejiazhonghouguodeyinsu,zeyingduigaiqianyuefangshiyigengjiayanzhongdehouguo。”本案中,仲裁小組已經認定了RUSADA的不合規存在“加重後果的因素”,因為RUSADA拒絕或未能做出合理努力來整改WADA告知的不符合項。該等情況下,根據上述規定,在該案件中應對RUSADA施以更加嚴重的後果。而仲裁小組僅規定了兩年的期限,仲裁小組並未在裁決書中對其做出的關於兩年期限的決定是否已經考慮了本案“加重後果的因素”做出具體的說明。兩年的期限與RUSADA的未遵守條例的嚴重程度相比是否成比例,值得商榷。


其次,根據2018版《簽約方條例遵守國際標準》第11.2.4條規定:“在具體案件中,向簽約方施加的後果應盡可能實現《條例》所述目標。特別是,這些後果應足以激勵當事的簽約方完全遵守條例,對其不遵守條例的行為進行懲罰,對當事簽約方和/或其他簽約方起到威懾作用,使他們不敢出現進一步的不遵守行為,並激勵所有簽約方確保其實現並始終保持對條例完全且及時的遵守”;根據2018版《簽約方條例遵守國際標準》第11.2.5條規定:“最重要的是,向簽約方施加的後果應足以維持運動員、其他利益相關方以及廣大公眾對WADA及其來自政府部門和體育組織的合作夥伴的承諾的信心,WADA及其合作夥伴承諾采取必要措施捍衛體育運動的誠信,抵抗興奮劑帶來的危害。這是最重要和最基本的、高於一切的目標。”因RUSADA不遵守條例存在加重情節,且俄羅斯的興奮劑醜聞、RUSADA不(bu)遵(zun)守(shou)條(tiao)例(li)已(yi)經(jing)對(dui)世(shi)界(jie)純(chun)潔(jie)體(ti)育(yu)產(chan)生(sheng)了(le)惡(e)劣(lie)的(de)影(ying)響(xiang),損(sun)害(hai)了(le)清(qing)白(bai)運(yun)動(dong)員(yuan)的(de)權(quan)利(li)。僅(jin)施(shi)加(jia)兩(liang)年(nian)的(de)期(qi)限(xian),能(neng)否(fou)起(qi)到(dao)威(wei)懾(she)作(zuo)用(yong),能(neng)否(fou)足(zu)以(yi)維(wei)持(chi)運(yun)動(dong)員(yuan)、其他利益相關方以及廣大公眾對WADA及其來自政府部門和體育組織的合作夥伴的承諾的信心也有待商榷。


2. 關於對俄羅斯政府代表所施加的限製


根據2018版《簽約方條例遵守國際標準》的B.3.1(c)規定,如果簽約方未遵守一項或多項核心要求,則可以向其施以的後果包括“該簽約方的代表將無資格出任任何其他簽約方(或其成員)或簽約方協會的理事會、委員會或其他機構的成員”。本(ben)案(an)中(zhong)考(kao)慮(lv)到(dao)俄(e)羅(luo)斯(si)當(dang)局(ju)參(can)與(yu)操(cao)縱(zong)莫(mo)斯(si)科(ke)數(shu)據(ju)的(de)事(shi)件(jian),以(yi)及(ji)為(wei)使(shi)俄(e)羅(luo)斯(si)政(zheng)府(fu)當(dang)局(ju)從(cong)根(gen)本(ben)上(shang)改(gai)變(bian)態(tai)度(du),仲(zhong)裁(cai)小(xiao)組(zu)認(ren)為(wei)應(ying)對(dui)俄(e)羅(luo)斯(si)政(zheng)府(fu)代(dai)表(biao)實(shi)行(xing)限(xian)製(zhi),這(zhe)些(xie)限(xian)製(zhi)的(de)目(mu)的(de)是(shi)強(qiang)調(tiao)必(bi)須(xu)認(ren)真(zhen)遵(zun)守(shou)反(fan)興(xing)奮(fen)劑(ji)活(huo)動(dong),保(bao)護(hu)國(guo)際(ji)賽(sai)事(shi)的(de)誠(cheng)信(xin)。另(ling)外(wai)考(kao)慮(lv)到(dao)比(bi)例(li)性(xing)原(yuan)則(ze),仲(zhong)裁(cai)小(xiao)組(zu)認(ren)為(wei)應(ying)對(dui)俄(e)羅(luo)斯(si)政(zheng)府(fu)代(dai)表(biao)實(shi)施(shi)兩(liang)年(nian)期(qi)限(xian)的(de)限(xian)製(zhi)。另(ling)外(wai),仲(zhong)裁(cai)小(xiao)組(zu)認(ren)為(wei)應(ying)限(xian)製(zhi)受(shou)限(xian)製(zhi)的(de)俄(e)羅(luo)斯(si)政(zheng)府(fu)代(dai)表(biao)的(de)類(lei)別(bie),因(yin)此(ci)對(dui)政(zheng)府(fu)代(dai)表(biao)所(suo)涵(han)蓋(gai)的(de)人(ren)員(yuan)進(jin)行(xing)了(le)限(xian)定(ding)(即截至本裁決之日或在該兩年期間,曾經屬於或屬於下列一類或多個類別的任何人:行政政府的下列成員:俄羅斯的副部長、部長、副總理、總理和總統;俄羅斯聯邦議會的成員,包括上議院和下議院的成員;聯邦服務和機構以及體育備戰中心的主管正副局長;為俄羅斯總統事務局和/或俄羅斯調查委員會工作的所有人員),並規定了對俄羅斯政府代表施加限製的例外情形,包括:1)以個人身份作為國際奧委會/國際殘奧委員會的成員或以其他方式當選為國際奧委會/國際殘奧委員會的機構成員或由國際奧委會/國際殘奧會委員會任命在國際奧委會/國際殘奧委會委員會的機構任職的政府代表;2)受某一特定賽事的主辦國國家元首或總理(或同等人員)邀請,參加該特定賽事的政府代表;3)被要求以運動員或者合法的運動員輔助人員的身份而被認可並參加某一特定賽事的政府代表等。


3. 關於對俄羅斯主辦、申辦或被授予申辦賽事的限製


 根據2018版《簽約方條例遵守國際標準》B.3. 1(d)規定,如簽約方是某一國家反興奮劑機構,該簽約方未遵守一項或多項核心要求,則向其施以以下後果:“(1).簽約方所在國在規定的期限內無權利申辦奧運會和/或殘奧會和/或獲得由大型賽事組織機構組織的世界錦標賽或其他賽事的舉辦權”,WADA有權對不合規的簽約方主辦、申(shen)辦(ban)或(huo)被(bei)授(shou)予(yu)申(shen)辦(ban)的(de)資(zi)格(ge)施(shi)以(yi)限(xian)製(zhi)。本(ben)案(an)中(zhong)考(kao)慮(lv)到(dao)俄(e)羅(luo)斯(si)當(dang)局(ju)參(can)與(yu)操(cao)縱(zong)莫(mo)斯(si)科(ke)數(shu)據(ju)的(de)事(shi)件(jian),以(yi)及(ji)為(wei)使(shi)俄(e)羅(luo)斯(si)政(zheng)府(fu)當(dang)局(ju)從(cong)根(gen)本(ben)上(shang)改(gai)變(bian)態(tai)度(du),仲(zhong)裁(cai)小(xiao)組(zu)認(ren)為(wei)對(dui)俄(e)羅(luo)斯(si)主(zhu)辦(ban)某(mou)些(xie)賽(sai)事(shi)進(jin)行(xing)限(xian)製(zhi)是(shi)適(shi)當(dang)的(de)。仲(zhong)裁(cai)小(xiao)組(zu)認(ren)為(wei),為(wei)達(da)到(dao)世(shi)界(jie)反(fan)興(xing)奮(fen)劑(ji)條(tiao)例(li)規(gui)定(ding)的(de)基(ji)本(ben)目(mu)標(biao),將(jiang)俄(e)羅(luo)斯(si)無(wu)資(zi)格(ge)主(zhu)辦(ban)的(de)賽(sai)事(shi)範(fan)圍(wei)涵(han)蓋(gai)為(wei)簽(qian)約(yue)方(fang)或(huo)國(guo)家(jia)單(dan)項(xiang)協(xie)會(hui)在(zai)俄(e)羅(luo)斯(si)舉(ju)辦(ban)的(de)奧(ao)運(yun)會(hui)、殘奧會(冬季或夏季)及世錦賽,以及在兩年期間內將要舉辦的任何該等賽事或在兩年期間要申辦的和/或被授予主辦的任何該等賽事是適當的,即仲裁小組決定施加的結果不適用於青年奧運會和重大賽事組織的賽事。


根據2021版《簽約方條例遵守國際標準》的B.3. 1.e的第1項規定,如簽約方是某一國家反興奮劑機構,該簽約方未遵守一項或多項核心要求,則向其施以以下後果“簽約方所在國在規定的期限內無權利獲得由大型賽事組織機構組織的地區、洲際或世界錦標賽或其他賽事的舉辦權”,而未將“奧運會和/或殘奧會”列入其中,關於簽約方不能主辦奧運會和/或殘奧會的後果是規定在2021版《簽約方條例遵守國際標準》的B.3.2.b的第1項,即如果簽約方在第B.3.1條所列後果生效12個月後(或WADA規定的其他期限,或在簽約方提出異議的情況下,由CAS規定的其他期限)仍未完全滿足恢複資格的條件,則將對其施加下述進一步後果將包括“簽約方所在國在規定期限內不能主辦奧運會和/或殘奧會”。但根據2021版《條例》第24.1.12.8 條規定,簽約方不合規的後果包括:簽約方所在國被判定無資格主辦或共同主辦和/ 或被授權主辦或共同主辦的賽事包括:國際賽事(例如奧運會、殘奧會、任何其他重大賽事組織機構的賽事、世界錦標賽、地區性或洲際錦標賽和/ 或任何其他國際賽事)。因此,根據2021版《條例》和2021版《簽約方條例遵守國際標準》,簽約方違反核心要求的,簽約方所在國不得主辦或申辦的賽事包括國際賽事(例如奧運會、殘奧會、任何其他重大賽事組織機構的賽事、世界錦標賽、地區性或洲際錦標賽和/ 或任何其他國際賽事)。


4. 對使用俄羅斯國旗的限製


根據2018版《簽約方條例遵守國際標準》的B.3. 1(d)規定,如簽約方是某一國家反興奮劑機構,該簽約方未遵守一項或多項核心要求,則向其施以以下後果:“(2)在下一屆奧運會和殘奧會(根據實際情況,可能是夏季奧運會或冬季奧運會)和/或任何世界錦標賽上不得懸掛該國國旗”,因此,WADA有權限製不合規簽約方的國旗在某些賽事上使用。


本案中仲裁小組決定:在該兩年期間,俄羅斯的國旗(現在或曾經使用的)不得在以下任何賽事中的由簽約方或簽約方指定的賽事組織者控製的任何官方場館或區域內升起或展示:(1)奧運會和殘奧會(冬季或夏季);(2)由任何簽約方組織或批準的任何世界錦標賽。但考慮到WADA要求施加的限製措施有些不切實際,甚至無法執行,以(yi)及(ji)在(zai)某(mou)些(xie)情(qing)況(kuang)下(xia),可(ke)能(neng)有(you)合(he)法(fa)的(de)理(li)由(you)要(yao)求(qiu)使(shi)用(yong)俄(e)羅(luo)斯(si)的(de)國(guo)旗(qi),例(li)如(ru)用(yong)於(yu)識(shi)別(bie)技(ji)術(shu)官(guan)員(yuan)或(huo)代(dai)表(biao)。因(yin)此(ci),仲(zhong)裁(cai)小(xiao)組(zu)規(gui)定(ding)了(le)對(dui)俄(e)羅(luo)斯(si)國(guo)旗(qi)使(shi)用(yong)施(shi)加(jia)限(xian)製(zhi)的(de)例(li)外(wai)情(qing)形(xing),包(bao)括(kuo):1)觀眾使用俄羅斯國旗;2) 使用俄羅斯國旗識別身為技術官員或代表的俄羅斯國民;3)不遵守這一後果的程序僅限於明知故犯的情況。


根據2021版《簽約方條例遵守國際標準》的B.3. 1.e規定,如簽約方是某一國家反興奮劑機構,該簽約方未遵守一項或多項核心要求,則向其施以以下後果“2.在下一屆由大型賽事組織機構組織的地區、洲際或世界錦標賽或其他賽事(奧運會和殘奧會除外)上不得懸掛該簽約方所在國的國旗……;3.下一屆奧運會和殘奧會(根據實際情況,可能是夏季奧運會或冬季奧運會)上不得懸掛該國國旗……”,而2018版《簽約方條例遵守國際標準》中規定的不得懸掛該簽約方所在國的國旗的賽事範圍僅為下一屆奧運會和殘奧會(根據實際情況,可能是夏季奧運會或冬季奧運會)和/或任何世界錦標賽,因此,如本案適用2021版《簽約方條例遵守國際標準》,則俄羅斯不得懸掛國旗的賽事範圍將會擴大至下一屆由大型賽事組織機構組織的地區、洲際或其他賽事。


5. 對俄羅斯運動員和運動員輔助人員參賽的限製


根據2018版《簽約方條例遵守國際標準》的B.3. 1(d)規定,如簽約方是某一國家反興奮劑機構,該簽約方未遵守一項或多項核心要求,則向其施以以下後果:“在下一屆奧運會和殘奧會(根據實際情況,可能是夏季奧運會或冬季奧運會)和/或任何世界錦標賽上不得懸掛該國國旗,該國國家奧委會和國家殘奧委會的代表都將無資格參加或出席,且代表此國(或代表此國的國家奧委會、殘奧委會或單項體育協會)的運動員和運動員輔助人員可能無資格參加或出席(服從第11.2.6條之規定)”;根據2018版《簽約方條例遵守國際標準》第11.2.6條規定:“向簽約方實施的後果不應超出實現《條例》目標所必要的範圍。尤其是當後果是禁止運動員和/或運動員輔助人員參加一項或多項賽事時,應當考慮其他相關簽約方是否能建立並實施一種從邏輯上、實踐上及在其他方麵都可行的機製,使那些隸屬於未遵守條例的簽約方的運動員和/或運動員輔助人員能夠證明他們沒有受到該簽約方未遵守條例的影響。如果是這樣,且如果允許他們以中立身份(即不代表任何國家)參加賽事並不會導致已經對簽約方施加的後果效果不佳,或對與其競爭的對手不公平,或損害公眾對賽事誠信的信心(例如,因為運動員已經在足夠長的時段內接受了足夠的檢查),或損害公眾對WADA及其利益相關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抵抗興奮劑以捍衛體育誠信之信心,那麼在WADA的控製和/或批準下,可以實施這種機製(從而確保處理不同案件的妥善性和一致性)。”


WADA要yao求qiu對dui俄e羅luo斯si運yun動dong員yuan及ji其qi運yun動dong員yuan輔fu助zhu人ren員yuan實shi施shi的de參can賽sai限xian製zhi是shi以yi俄e羅luo斯si運yun動dong員yuan及ji其qi運yun動dong員yuan輔fu助zhu人ren員yuan在zai他ta們men有you能neng力li證zheng明ming他ta們men沒mei有you受shou到dao不bu合he規gui的de任ren何he牽qian連lian為wei前qian提ti條tiao件jian,仲zhong裁cai小xiao組zu認ren為wei,該gai等deng條tiao件jian可ke能neng導dao致zhi對dui運yun動dong員yuan是shi否fou符fu合he上shang述shu條tiao件jian需xu要yao進jin行xing大da量liang的de調tiao查zha以yi及ji後hou續xu的de訴su訟song,這zhe可ke能neng會hui要yao求qiu運yun動dong員yuan查zha閱yue本ben案an所suo涉she及ji的de大da量liang數shu據ju以yi確que定ding運yun動dong員yuan是shi否fou受shou到dao牽qian連lian或huo是shi否fou在zai數shu據ju庫ku中zhong被bei提ti及ji或huo是shi否fou存cun在zai不bu合he規gui的de情qing況kuang。而erWADA並(bing)未(wei)提(ti)供(gong)關(guan)於(yu)運(yun)動(dong)員(yuan)能(neng)夠(gou)完(wan)成(cheng)證(zheng)明(ming)其(qi)未(wei)受(shou)到(dao)不(bu)合(he)規(gui)牽(qian)連(lian)的(de)任(ren)務(wu)的(de)證(zheng)據(ju),以(yi)及(ji)運(yun)動(dong)員(yuan)為(wei)進(jin)行(xing)該(gai)等(deng)證(zheng)明(ming)所(suo)需(xu)的(de)成(cheng)本(ben)或(huo)時(shi)間(jian)。另(ling)外(wai),仲(zhong)裁(cai)小(xiao)組(zu)認(ren)為(wei)WADA已經獲得了俄羅斯數據,WADA應當與其他簽約方分享該數據以追究興奮劑違規行為,仲裁小組認為要求俄羅斯運動員證明其未受到RUSADAbuheguideqianlianshibuhelide。zhongcaixiaozulijieeluosiyundongyuanzhonglicansaidebiyaoxing,bingshijialeyuzhonglicansaiyouguandehouguo。danshi,youyubenancaijueshuzhongmeiyoutebiexiangxijieshideyuanyin,zhongcaixiaozujuedingduiWADAtichudezhonglicansaizhixingbiaozhunxiugaiweixianzhixingjiaoxiaodebanben。zongzhi,zhongcaixiaozurenwei,eluosiyundongyuanjiqifuzhurenyuandezhifubixudedaoxiangguanqianyuefangdepizhun,bunengdaiyoueluosiguoqihuogaiguodeqitabiaozhi,dankeyibaokuoeluosiguoqideyanse,bingkeyidaiyou“俄羅斯”的名稱,但必須在“位置和大小不低於顯著位置”加上“中立運動員”的字樣(或同等的字樣)。在遵守上述關於製服的規定的前提下,俄羅斯運動員和輔助人員不得在其服裝、裝備、官方賽事區域的個人物品上展示俄羅斯國旗、俄羅斯名稱和其他俄羅斯的標誌。此外,WADA的關於不能播放俄羅斯國歌的要求得到了支持。仲裁小組認為WADA要求的中立條件被修改後的版本兼顧了WADA所提出的實施後果的目的是使運動員與俄羅斯無關聯,以及反對方所關注的幹淨的運動員受中立條件影響的時間不應超過合理的時間[21]。


另外,仲裁小組認為,俄羅斯運動員參加比賽的條件應允許在必要時與其祖國的名稱(如 "俄羅斯中立運動員")和顏色有一定程度的聯係,但在以體育、表彰或獎勵身份使用俄羅斯國旗、國家標誌和俄羅斯國歌方麵應受到限製。


根據2021版《簽約方條例遵守國際標準》的B.3. 1.e規定, 如簽約方是某一國家反興奮劑機構,該簽約方未遵守一項或多項核心要求,則向其施以以下後果:“2.在下一屆由大型賽事組織機構組織的地區、洲際或世界錦標賽或其他賽事(奧運會和殘奧會除外)上不得懸掛該簽約方所在國的國旗,該國國家奧委會和國家殘奧委會的代表都將無資格參加或出席,且代表此國(或代表此國的國家奧委會、殘奧委會或單項體育協會)的運動員和運動員輔助人員可能無資格參加或出席(服從第10.2.6條之規定)。”因此,如本案適用2021版《簽約方條例遵守國際標準》,zeeluosiyundongyuanheyundongyuanfuzhurenyuankenengwuzigecanjiahuochuxidesaishibubaokuoaoyunhuihecanaohui,danbaokuoxiayijieyoudaxingsaishizuzhijigouzuzhidediqu、洲際或世界錦標賽或其他賽事。但根據2021版《條例》第24.1.12.9 條規定,簽約方不合規的後果包括:運動員和運動員輔助人員將被禁止參加或出席的賽事範圍為奧運會和殘奧會和/ 或其他指定賽事、世界錦標賽、區域性或洲際錦標賽和/ 或任何其他國際賽事。即,根據2021版《條例》和2021版《簽約方條例遵守國際標準》的規定,簽約方違反核心要求的,運動員和運動員輔助人員被禁止參加或出席的賽事範圍將包括奧運會和殘奧會和/ 或其他指定賽事、世界錦標賽、區域性或洲際錦標賽和/ 或任何其他國際賽事。


6. 關於罰款


本案中RUSADA被認為未遵守核心要求,並被認定存在“加重後果的因素”。根據2018版《簽約方條例遵守國際標準》的規定,加重後果的因素包括下列因素:簽約方企圖故意規避或破壞《條例》或相關國際標準所述規定和/或企圖破壞反興奮劑體係;簽約方企圖掩蓋不遵守條例的行為,或企圖掩蓋任何其他形式的惡意行為;簽約方拒絕或未能做出合理努力來整改WADA告知的不符合項;簽約方屢次出現不遵守條例的情形;任何其他加劇不遵守條例情形的因素。


仲裁小組認為RUSADA拒絕或未能做出合理努力來整改WADA告知的不符合項,因此認定RUSADA的不合規存在“加重後果的因素”,考慮到RUSADA的不合規的嚴重性,因此仲裁小組認為其有權對RUSADA處以2018版《簽約方條例遵守國際標準》規定的最高金額罰款,即罰款數額不得超過以下兩者中的較低者:(a)簽約方年度收入的10%;(b)10萬美元。


2021版的《簽約方條例遵守國際標準》規定的即罰款數額已修改為:不得超過以下兩者中的較低者:(a)簽約方年度預算總支出的10%;(b)10萬美元。因此,本案若適用2021版的《簽約方條例遵守國際標準》,則RUSADA將被處以的罰款數額將會發生變化,即罰款數額將不得超過以下兩者中的較低者:(a)簽約方年度預算總支出的10%;(b)10萬美元。


7. 仲裁費用的承擔


仲裁小組要求RUSADA承擔80%的仲裁費用。根據CAS仲裁規則第64.5條規定,仲裁小組可自由裁量判決勝訴方獲得律師費和其他的費用的資助。本案中,仲裁小組裁決WADA獲得400,000CHF 的資助。WADA認為,該費用比CAS迄今為止裁決所支持的任何其他案件的仲裁費用高出好幾倍。這有力地說明了,盡管仲裁小組出於比例性的原則的考慮未全部支持WADA所要求施加的簽約方後果,但仲裁小組認為WADA在本案中基本上勝訴。[22]


(五)簽約方恢複資格應滿足的條件


2018版《簽約方條例遵守國際標準》的第12.2條規定了簽約方恢複資格應滿足的具體條件。


本案中WADA向CAS提交的關於RUSADA恢複資格應滿足的條件的內容與CRC建議書規定的內容基本相同。RUSADA僅對該等恢複資格條件中所規定的RUSADA所需支付的費用提出了異議。RUSADA首先對WADA要求其支付的“為調查2019年1月WADA從莫斯科實驗室取回的數據的真實性所產生的所有費用”提出了異議。但根據2018版《簽約方條例遵守國際標準》第12.2.1.4條規定“應WADA的要求,簽約方必須全額支付下列費用和開支:(a)WADA為確定簽約方未遵守條例的情況,在進行特殊監督活動(即WADA常規監督活動之外的活動)時合理發生的任何具體費用和開支(如,WADA情報和調查部為發現此等未遵守條例的情況而展開特定調查的費用)”,且第12.2.1.5條規定了“簽約方必須滿足WADA執委會根據CRC提出的建議,基於案件的特定事實和具體情況可能指定的任何其他條件”,而WADA要求RUSADA支付的相關費用是CRC所提出的建議並被WADA執委會所采納,因此,仲裁小組認為,WADA有權要求RUSADA支付上述相關費用,但該等費用的數額不應無任何限製。考慮到,WADA提交的證據中證明其已經支付了127萬美元的調查費用,而RUSADA並未對該金額提出異議,因此,最終仲裁小組認定RUSADA應向WADA支付127萬美元的調查費用作為恢複資格的條件之一。


其次,RUSADA對於WADA要求其支付的“自本裁決做出之日起至RUSADA恢複合規地位之日期間產生的所有合理的成本和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為實現上述結果而產生的合理成本和費用,以及為監督其符合上述後果和恢複條件而產生的費用。”提出了異議。根據2018版《簽約方條例遵守國際標準》第12.2.1.4條規定:“應WADA的要求,簽約方必須全額支付下列費用和開支:(b)自對簽約方未遵守條例的最終決定形成之日起,至簽約方恢複資格之日止,由WADA和/或經批準的第三方合理產生的費用和開支,包括(但不限於)對簽約方施加後果的過程中合理發生的費用和開支(包括與特殊監督、第三方監督和接管相關的費用和用來監督簽約方是否遵守後果的費用),以及在對簽約方為滿足恢複資格條件所做工作進行評估時合理發生的費用和開支”,仲裁小組認為根據上述規定,WADA有權要求RUSADA支付該等費用。


關於WADA提出的其他幾項恢複資格的條件,RUSADA並未提出異議,但仲裁小組對WADA提出的其他幾項恢複資格的條件是否必要和相稱進行了審查。仲裁小組注意到WADA提出的恢複資格的條件中有涉及第三方行為的,例如“在實施後果的整個四年期間,WADA必須始終確信RUSADA的獨立性得到了尊重,其反興奮劑活動的任何方麵都沒有受到不正當的外部幹預。”仲裁小組認為,將恢複條件限製在RUSADAnengmingquekongzhideshixiangfanweineigengweiheshi,congeryouzhuyutigaohuifuzigetiaojianfanweidequedingxing,jianshaozhexiechengxuyinqijinyibususongdekenengxing,erqiezhongcaixiaozuxiwangcujinhejie,yiguliRUSADA恢複其作為一個遵守規定的簽約方和國際體育界受尊重的成員的地位。因此,仲裁小組最終支持的恢複資格的條件為:


RUSADA被要求在該兩年期間(或經WADA和RUSADA一致同意的更短期限)內滿足以下恢複條件,以恢複合規簽約方的地位:


a. RUSADA應向WADA支付127萬美元,作為自2019年1月至本裁決作出之日為止,WADA為調查2019年1月從莫斯科實驗室取回的數據的真實性所產生的費用。


b. RUSADA應當在WADA情報和調查部門或世界田聯田徑誠信委員會(AIU)(如適用)的監督下,按照WADA的通知,對因刪除和/huogenggaimosikeshiyanshishujuershouyingxiangderenheanjianjinxingtiaozha,baokuojinyiqiekenengzhaodaomosikeshiyanshiyugaileianjianyouguandezhenshiwanzhengshuju,yibianchedijiuzhengyingxianggaileianjiandecuangaixingwei。


c. RUSADA應根據WADA或任何其他興奮劑組織的要求,盡快並真誠地提供任何其他支持(包括查找和提供任何進一步的數據或信息,和/或進行采訪或其他調查措施),以協助確定舉報人在2017年10月或10月前後向WADAtigongdemosikeshiyanshishiyanshixinxiguanlixitongshujukuzhongliechudeeluosiyundongyuandeyangbenshifougouchengxingfenjiweigui。baokuodanbuxianyutigongyushangshuyangbenyouguandezhenshi、完整的紙質版或電子版的下列文件:(1)興奮劑檢查單;(2)監管鏈單;(3)EPO或相關物質的樣本檢測結果的電泳圖和其他記錄。


d. RUSADA應當根據WADA情報和調查部門的要求,對WADA情報和調查部門在2019年4月從莫斯科實驗室獲得的樣本中,通過有針對性的複檢而確定的陽性檢測結果進行結果管理。


e. RUSADA監事會應當保留國際觀察員的任職,RUSADA的總幹事應當向WADA提供季度報告,以確定RUSADA的獨立性已充分得到俄羅斯當局的尊重,並且不再有企圖幹預其運作的行為。


f. RUSADA不得幹預其他反興奮劑組織及其代表(例如國際檢查機構,國際興奮劑檢查和管理公司,全球專業控製組織(Professional Worldwide Controls)等)在俄羅斯對運動員進行的檢查和/或調查。


g. 對因RUSADA不合規而對其實施的所有後果,應在此類後果被實施的兩年期間內獲得RUSADA的充分尊重和遵守。


h. WADA應被全額支付自本裁決做出之日起至RUSADA恢複合規地位之日期間產生的所有合理的成本和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為實現上述結果而產生的合理成本和費用,以及為監督其符合上述後果和恢複條件而產生的費用。


總而言之,仲裁小組支持《簽約方條例遵守國際標準》,特別是支持以下原則,即在發生不合規行為時,可以而且必須通過WADAdeqianyuefangshishijizhongtongyidehouguo,jishijichuxingweibushiyouqianyuefangershiyouzhengfudengdisanfangshishi。zhongcaixiaozulijiebenanzhongbuheguixingweideyanzhongxing,yijiduifanxingfenjidouzhenghetiyuchengxinzaochengdesunhai。shishishang,zhongcaixiaozuzaijielunzhongrenwei,“俄羅斯體育界係統性使用興奮劑的行為,包括本仲裁案所涉及的事項被曝光後所發生的傳奇故事,大大損害了俄羅斯和國際體育的曆史”。根據《簽約方條例遵守國際標準》的規定,仲裁小組考慮到《簽約方條例遵守國際標準》的要求,進行了比例性評估。盡管仲裁小組支持WADA提出的大部分後果,但仲裁小組最終認為,實施後果的期限應是兩年(而不是四年),除非運動員因興奮劑違規而被實際起訴,否則不應將其排除在外。WADA對仲裁小組的後麵一項認定表示遺憾,尤其是因為仲裁小組在其結論中承認,數據篡改“有可能阻礙或至少嚴重妨礙識別那些參與興奮劑計劃的運動員的能力”[23]。


(六)如適用2021版《條例》及2021版《簽約方條例遵守國際標準》 對RUSADA的處罰會有何不同


2018年《條例》中並未規定簽約方不合規的具體後果,而2021版《條例》的第24.1.12條規定了簽約方不合規的具體後果。因此,如適用2021版《條例》及2021版《簽約方條例遵守國際標準》,對RUSADA不合規所施加的後果主要應依據2021版《條例》的第24.1.12條及2021版《簽約方條例遵守國際標準》的B3.1條規定。


 2021版《簽約方條例遵守國際標準》與2018版《簽約方條例遵守國際標準》中關於簽約方違反核心要求所施加的後果的規定的主要在以下幾個方麵存在不同:


1)根據2018版《簽約方條例遵守國際標準》的規定,簽約方需存在加重後果的因素,才被要求支付罰款,罰款的數額為不得超過以下兩者中的較低者:(a)簽約方年度收入的10%;(b)10萬美元;而根據2021版《簽約方條例遵守國際標準》,簽約方被要求支付罰款並不以其存在加重後果的因素為前提條件,罰款的數額為:不得超過以下兩者中的較低者:(a)簽約方年度預算總支出的10%;(b)10萬美元;


2)根據2018版《簽約方條例遵守國際標準》,簽約方無資格主辦或申辦的賽事包括:奧運會和/或殘奧會和/或由大型賽事組織機構組織的世界錦標賽或其他賽事;而根據2021版《簽約方條例遵守國際標準》,簽約方無資格主辦或申辦的賽事包括:大型賽事組織機構組織的地區、洲際或世界錦標賽或其他賽事;根據2021版《條例》第24.1.12.8 條規定,簽約方所在國被判定無資格主辦或共同主辦和/ 或被授權主辦或共同主辦的賽事包括:國際賽事(例如奧運會、殘奧會、任何其他重大賽事組織機構的賽事、世界錦標賽、地區性或洲際錦標賽和/ 或任何其他國際賽事);


3)根據2018版《簽約方條例遵守國際標準》,不得懸掛簽約方國國旗的範圍為“下一屆奧運會和殘奧會(根據實際情況,可能是夏季奧運會或冬季奧運會)和/或任何世界錦標賽”,而根據2021版《簽約方條例遵守國際標準》的規定,不得懸掛簽約方國旗的賽事範圍為:下一屆由大型賽事組織機構組織的地區、洲際或世界錦標賽或其他賽事(奧運會和殘奧會除外)及下一屆奧運會和殘奧會(根據實際情況,可能是夏季奧運會或冬季奧運會);


4)根據2018版《簽約方條例遵守國際標準》,運動員和運動員輔助人員可能無資格參加或出席的賽事範圍為“下一屆奧運會和殘奧會(根據實際情況,可能是夏季奧運會或冬季奧運會)和/或任何世界錦標賽上”,而根據2021版《簽約方條例遵守國際標準》的規定,運動員和運動員輔助人員可能無資格參加或出席的賽事範圍為“下一屆由大型賽事組織機構組織的地區、洲際或世界錦標賽或其他賽事(奧運會和殘奧會除外)”。根據2021版《條例》第24.1.12.9 條規定,運動員和運動員輔助人員被禁止參加或出席的賽事範圍為奧運會和殘奧會和/ 或其他指定賽事、世界錦標賽、區域性或洲際錦標賽和/ 或任何其他國際賽事:


如本案適用2021版《條例》及2021版《簽約方條例遵守國際標準》,則RUSADA被施加的簽約方後果在以下方麵會有所不同:


1) 罰款金額會發生變化,即罰款金額不超過以下兩者中的較低者:(a)簽約方年度預算總支出的10%;(b)10萬美元;


2) 俄羅斯不得主辦、申辦或被授予申辦的賽事範圍應按照WADA的請求擴大至青年奧運會、奧運會、殘奧會、世界錦標賽和重大賽事組織機構組織的其他賽事,即應將“青年奧運會”和“重大賽事組織機構組織的其他賽事”納入其中;


3) 俄羅斯國旗不得懸掛的賽事範圍應按照WADA的請求擴大至青年奧運會、奧運會、殘奧會、世界錦標賽和重大賽事組織機構組織的其他賽事,即應將“青年奧運會”和“重大賽事組織機構組織的其他賽事”納入其中;


4) 俄羅斯運動員和輔助人員可能無資格參加或出席的賽事範圍應按照WADA的請求擴大至青年奧運會、奧運會、殘奧會、世界錦標賽和重大賽事組織機構組織的其他賽事,即應將“青年奧運會”和“重大賽事組織機構組織的其他賽事”納入其中。


注釋:

[17] 2018年《世界反興奮劑條例》為2015版《世界反興奮劑條例》的2018年修正案,僅對個別條款做了修改,並非一版的新《世界反興奮劑條例》。

[18]詳見該裁決書的第599段。

[19]https://www.wada-ama.org/sites/default/files/resources/files/2020-01-13_note_on_cas_award_en.pdf

[20]https://www.wada-ama.org/sites/default/files/resources/files/2020-01-13_note_on_cas_award_en.pdf

[21]https://www.wada-ama.org/sites/default/files/resources/files/2020-01-13_note_on_cas_award_en.pdf

[22]https://www.wada-ama.org/sites/default/files/resources/files/2020-01-13_note_on_cas_award_en.pdf

[23]https://www.wada-ama.org/sites/default/files/resources/files/2020-01-13_note_on_cas_award_en.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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