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六、一”國際兒童節,中國的小朋友們得到了一份特殊禮物——《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以下簡稱“《未成年人保護法》”)於今日開始正式施行。修訂後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條文從72條增加到了132條,全麵充實了家庭、學校、社會、政府、網絡、司法六大主體對未成年人的保護責任,有效地回應了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離不開和諧的家庭環境,更離不開健全的家庭保護。因此,《未成年人保護法》將家庭保護列為首位,從積極行為和禁止行為兩個方麵規定了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如何履行監護職責。
在家庭保護一章中新增了關於“充分聽取未成年人的意見”“尊重未成年人的真實意願”的規定。這一規定有利於避免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忽略未成年人的真實想法,擅自對其學習、生sheng活huo作zuo出chu決jue定ding,侵qin害hai未wei成cheng年nian人ren的de合he法fa權quan益yi,有you利li於yu最zui大da限xian度du地di從cong法fa律lv層ceng麵mian保bao障zhang未wei成cheng年nian人ren的de真zhen實shi想xiang法fa得de到dao尊zun重zhong,是shi未wei成cheng年nian人ren權quan益yi保bao護hu的de一yi項xiang重zhong要yao進jin步bu。
關於這一規定,在離婚糾紛處理子女的撫養權問題時,體現尤為明顯。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看齊,明確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離婚時,應當妥善處理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教育、探望、財產等事宜,聽取有表達意願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見。”也就是說,法院在今後處理撫養權、探望、撫養費等與未成年人權益息息相關的案件時,可以聽取8周歲以上未成年人的意見,進一步擴大了聽取未成年人意見的案件範圍。
在學校保護方麵,《未成年人保護法》強調既要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權,又要保障未成年人休息、娛樂和鍛煉的權利,學校不得占用假期,組織未成年學生集體補課,加重其學習負擔。
同時,《未成年人保護法》強調對校園安全風險零容忍,從建立校園安全管理製度、學生欺淩防控工作製度、預防性侵害、性騷擾未成年人工作製度;完善校車安全管理製度、突發事件和意外傷害的預案、加強衛生保健方麵,全麵規定了學校、幼兒園對未成年人保護應盡的義務。
此外,針對網絡沉迷等未成年人保護領域中亟待解決的問題,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將網絡保護單獨作為一章進行規定,初步構建了我國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的法律基礎,構築起政府、社會、家庭、企業齊抓共管的未成年人網絡安全防火牆。
天(tian)達(da)共(gong)和(he)家(jia)事(shi)與(yu)財(cai)富(fu)管(guan)理(li)團(tuan)隊(dui)律(lv)師(shi)為(wei)北(bei)京(jing)市(shi)多(duo)家(jia)幼(you)兒(er)園(yuan)提(ti)供(gong)常(chang)年(nian)法(fa)律(lv)顧(gu)問(wen)服(fu)務(wu)。從(cong)我(wo)們(men)協(xie)助(zhu)處(chu)理(li)學(xue)齡(ling)前(qian)兒(er)童(tong)傷(shang)害(hai)案(an)件(jian)的(de)經(jing)驗(yan)看(kan),由(you)於(yu)學(xue)齡(ling)前(qian)兒(er)童(tong)對(dui)許(xu)多(duo)潛(qian)在(zai)的(de)危(wei)險(xian)和(he)傷(shang)害(hai)無(wu)法(fa)準(zhun)確(que)預(yu)判(pan),往(wang)往(wang)更(geng)容(rong)易(yi)受(shou)到(dao)人(ren)身(shen)損(sun)害(hai)。這(zhe)就(jiu)要(yao)求(qiu)幼(you)兒(er)園(yuan)建(jian)立(li)健(jian)全(quan)安(an)全(quan)管(guan)理(li)製(zhi)度(du),根(gen)據(ju)學(xue)齡(ling)前(qian)兒(er)童(tong)的(de)特(te)性(xing)組(zu)織(zhi)適(shi)當(dang)的(de)教(jiao)學(xue)活(huo)動(dong),並(bing)對(dui)可(ke)能(neng)產(chan)生(sheng)的(de)風(feng)險(xian)采(cai)取(qu)必(bi)要(yao)的(de)安(an)全(quan)措(cuo)施(shi)。《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了學校、幼兒園應當建立安全製度,加強對未成年人,尤其是學齡前兒童等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保護,是未成年人保護的一大進步。
總之,《未成年人保護法》增加並完善了多項規定,有效回應了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滿足了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迫切需求,有利於為未成年人營造出更加安全、溫馨的成長環境,進一步推動、落實對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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