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uijin,zaijiaxingshizhonghuahuagongyouxianzerengongsidengyuwanglongjituanyouxiangongsidengqinhaixianglansujishumimijiufenershenanjianzhong,zuigaorenminfayuanpanjueqinquanrenpeichangquanlirenjingjisunshijiheliweiquanfeiyonggongji159321671.20元yuan,成cheng為wei我wo國guo史shi上shang判pan決jue賠pei償chang額e最zui高gao的de侵qin害hai商shang業ye秘mi密mi案an件jian。該gai案an一yi出chu,再zai次ci將jiang商shang業ye秘mi密mi拉la入ru了le大da眾zhong的de視shi野ye中zhong。商shang業ye秘mi密mi在zai現xian如ru今jin能neng夠gou為wei企qi業ye帶dai來lai越yue來lai越yue多duo的de潛qian在zai或huo實shi際ji的de經jing濟ji價jia值zhi,是shi企qi業ye的de核he心xin競jing爭zheng優you勢shi之zhi一yi。但dan如ru何he保bao護hu商shang業ye秘mi密mi,又you如ru何he在zai商shang業ye秘mi密mi不bu幸xing遭zao泄xie露lu後hou維wei權quan索suo賠pei,更geng成cheng為wei擁yong有you高gao價jia值zhi商shang業ye秘mi密mi的de企qi業ye關guan心xin的de重zhong要yao問wen題ti。本ben文wen將jiang通tong過guo剖pou析xi近jin年nian來lai典dian型xing案an例li,從cong商shang業ye秘mi密mi保bao護hu實shi踐jian中zhong理li解jie商shang業ye秘mi密mi的de三san性xing問wen題ti,並bing為wei企qi業ye的de商shang業ye秘mi密mi保bao護hu提ti供gong具ju體ti可ke行xing的de保bao護hu建jian議yi及ji措cuo施shi。
我國對商業秘密保護的規定散見在各法律法規、司法解釋中。而當事人、審理審查人員對於上述法律法規、司法解釋中商業秘密的定義、商業秘密的三性即:秘密性、價值性、保密性的理解與適用往往是商業秘密案件的決定性因素。因此,本文在此整理了上述法律法規、司法解釋對以上內容的規定。
商業秘密定義 |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2019修正) |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禁止侵犯商業秘密行為的若幹規定》(98修訂) |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印發《中央企業商業秘密保護暫行規定》的通知(國資發〔2010〕41號) | 《國家經貿委辦公廳關於加強國有企業商業秘密保護工作的通知》(國經貿法(1997)419號) |
第九條第四款不為公眾所知悉、具有商業價值並經權利人采取相應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經營信息等商業信息。 | 第二條第一款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 第二條 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中央企業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中央企業采取保密措施的經營信息和技術信息。 | 第一條(1)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 |
秘密性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不正當競爭民事案件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2020修正)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侵犯商業秘密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 |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禁止侵犯商業秘密行為的若幹規定》(98修訂) | 《國家經貿委辦公廳關於加強國有企業商業秘密保護工作的通知》(國經貿法(1997)419號) |
第九條 有關信息不為其所屬領域的相關人員普遍知悉和容易獲得,應當認定為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條第三款規定的“不為公眾所知悉”。 | 第三條 權(quan)利(li)人(ren)請(qing)求(qiu)保(bao)護(hu)的(de)信(xin)息(xi)在(zai)被(bei)訴(su)侵(qin)權(quan)行(xing)為(wei)發(fa)生(sheng)時(shi)不(bu)為(wei)所(suo)屬(shu)領(ling)域(yu)的(de)相(xiang)關(guan)人(ren)員(yuan)普(pu)遍(bian)知(zhi)悉(xi)和(he)容(rong)易(yi)獲(huo)得(de)的(de),人(ren)民(min)法(fa)院(yuan)應(ying)當(dang)認(ren)定(ding)為(wei)反(fan)不(bu)正(zheng)當(dang)競(jing)爭(zheng)法(fa)第(di)九(jiu)條(tiao)第(di)四(si)款(kuan)所(suo)稱(cheng)的(de)不(bu)為(wei)公(gong)眾(zhong)所(suo)知(zhi)悉(xi)。 | 第二條第二款本規定所稱不為公眾所知悉,是指該信息是不能從公開渠道直接獲取的 | 第一條(2)這些信息必須處在秘密和難以為公眾知悉的狀態 | |
價值性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不正當競爭民事案件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2020修正)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侵犯商業秘密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 |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禁止侵犯商業秘密行為的若幹規定》(98修訂) | 《國家經貿委辦公廳關於加強國有企業商業秘密保護工作的通知》(國經貿法(1997)419號) |
第十條 有關信息具有現實的或者潛在的商業價值,能為權利人帶來競爭優勢的,應當認定為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條第三款規定的“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 | 第七條 權quan利li人ren請qing求qiu保bao護hu的de信xin息xi因yin不bu為wei公gong眾zhong所suo知zhi悉xi而er具ju有you現xian實shi的de或huo者zhe潛qian在zai的de商shang業ye價jia值zhi的de,人ren民min法fa院yuan經jing審shen查zha可ke以yi認ren定ding為wei反fan不bu正zheng當dang競jing爭zheng法fa第di九jiu條tiao第di四si款kuan所suo稱cheng的de具ju有you商shang業ye價jia值zhi。 生產經營活動中形成的階段性成果符合前款規定的,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認定該成果具有商業價值。 | 第二條 第三款 本規定所稱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是指該信息具有確定的可應用性,能為權利人帶來現實的或者潛在的經濟利或者競爭優勢。
| 第一條(3)這些信息必須具有實用性,能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 | |
保密性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不正當競爭民事案件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2020修正)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侵犯商業秘密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 |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禁止侵犯商業秘密行為的若幹規定》(98修訂) | 《國家經貿委辦公廳關於加強國有企業商業秘密保護工作的通知》(國經貿法(1997)419號) |
第十一條 第一款 權利人為防止信息泄漏所采取的與其商業價值等具體情況相適應的合理保護措施,應當認定為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條第三款規定的“保密措施”。 | 第五條 第一款 quanlirenweifangzhishangyemimixielu,zaibeisuqinquanxingweifashengyiqiansuocaiqudehelibaomicuoshi,renminfayuanyingdangrendingweifanbuzhengdangjingzhengfadijiutiaodisikuansuochengdexiangyingbaomicuoshi。 | 第二條第四款本規定所稱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包括訂立保密協議,建立保密製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 第一條(4)企業作為權利人,必須對這些信息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 |
由於對上述商業秘密的“三性”問題在具體案件中理解與適用有所不同,因而導致各商業秘密案件審理也出現了不同情況,本文將詳細闡述各案件中對上述“三性”問題的具體理解與適用,並為企業提出合理建議。
一、秘密性
截止到2021年3月9日,筆者在北大法寶中輸入商業秘密關鍵詞,檢索到案由為侵害商業秘密糾紛的民事案件為2851件,其中案由為侵害技術秘密糾紛的案件為221件,侵害經營秘密糾紛的案件為224件,可以說技術秘密和經營秘密在商業秘密保護中擁有同等的重要性,對於權利人而言應給予同等的關注與重視。
1. 技術信息
涉及技術信息的商業秘密侵權案件中,爭議焦點往往是權利人是否明確了秘密點以及該技術信息是否不為公眾所知悉,即具有秘密性。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侵犯商業秘密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第一條第一款明確了技術信息是指,與技術有關的結構、原料、組分、配方、材料、樣品、樣式、植物新品種繁殖材料、工藝、方法或其步驟、算法、數據、計算機程序及其有關文檔等信息。
在上海欣晨新技術有限公司、傅祥根、喜孚獅王龍香料(寧波)有限公司、嘉興市中華化工有限責任公司、寧波王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王龍集團有限公司與王國軍侵害技術秘密糾紛二審案中((2020)最高法知民終1667號),權利人主張的商業秘密包括6個秘密點,並明確表示設備圖涉密信息範圍僅限於其上直接記載的技術信息,不包含對應的工藝等其他技術信息。由於權利人具體、明確地界定了其主張的秘密點的內容與範圍,最終成功使法院認定其所主張的技術信息構成技術秘密。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侵犯商業秘密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第四條的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有關信息為公眾所知悉:
(一)該信息在所屬領域屬於一般常識或者行業慣例的;
(二)該信息僅涉及產品的尺寸、結構、材料、部件的簡單組合等內容,所屬領域的相關人員通過觀察上市產品即可直接獲得的;
(三)該信息已經在公開出版物或者其他媒體上公開披露的;
(四)該信息已通過公開的報告會、展覽等方式公開的;
(五)所屬領域的相關人員從其他公開渠道可以獲得該信息的。
技ji術shu信xin息xi往wang往wang同tong時shi可ke以yi受shou到dao專zhuan利li法fa的de保bao護hu,但dan如ru果guo權quan力li人ren已yi經jing申shen請qing專zhuan利li,該gai技ji術shu信xin息xi就jiu屬shu於yu所suo屬shu領ling域yu的de相xiang關guan人ren員yuan普pu遍bian知zhi悉xi和he容rong易yi獲huo得de,而er不bu能neng再zai將jiang其qi作zuo為wei商shang業ye秘mi密mi進jin行xing保bao護hu。如ru在zai江jiang西xi彙hui豐feng管guan業ye有you限xian公gong司si、江西晏清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等與周穗勇等侵害技術秘密糾紛一審案中((2020)贛01知民初92號),法院認為:彙豐管業、晏清環保公司主要以其提交的彙豐管業智慧雲·分散式生活汙水淨化係統宣傳冊以及其“一種分散式生活汙水淨化係統”專(zhuan)利(li)等(deng)公(gong)開(kai)的(de)信(xin)息(xi)來(lai)主(zhu)張(zhang)其(qi)技(ji)術(shu)構(gou)成(cheng)技(ji)術(shu)秘(mi)密(mi),獲(huo)得(de)專(zhuan)利(li)以(yi)公(gong)開(kai)相(xiang)關(guan)技(ji)術(shu)方(fang)案(an)為(wei)條(tiao)件(jian),已(yi)申(shen)請(qing)專(zhuan)利(li),恰(qia)恰(qia)說(shuo)明(ming)此(ci)技(ji)術(shu)方(fang)案(an)得(de)以(yi)公(gong)開(kai),在(zai)其(qi)未(wei)對(dui)除(chu)專(zhuan)利(li)技(ji)術(shu)外(wai)是(shi)否(fou)還(hai)有(you)技(ji)術(shu)秘(mi)密(mi)進(jin)行(xing)特(te)別(bie)說(shuo)明(ming)的(de)情(qing)況(kuang)下(xia),即(ji)可(ke)認(ren)定(ding)不(bu)存(cun)在(zai)技(ji)術(shu)秘(mi)密(mi)。
在上海欣晨新技術有限公司、傅祥根、喜孚獅王龍香料(寧波)有限公司、嘉興市中華化工有限責任公司、寧波王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王龍集團有限公司與王國軍侵害技術秘密糾紛二審案中((2020)最高法知民終1667號),法院認為:嘉興中華化工公司和上海欣晨公司的設備圖和工藝管道及儀表流程圖屬於不為公眾所知悉的技術信息。首先,涉案技術信息是企業自行設計的非標設備及工藝流程參數信息,主要為計算機應用軟件繪製、表達的工程圖形信息,現有證據不能證明其已經在先公開;其次,對於不同香蘭素生產企業而言,其使用的生產設備及連接方式、工藝流程的步驟和控製方法往往基於企業的規模、技術實力、實踐經驗等具有各自的特點。嘉興中華化工公司的設備圖、工藝管道及儀表流程圖的尺寸、結構、材料信息是根據自身生產工藝對參數優選數值的有機組合,需要經過大量技術研發、檢驗篩選才能夠獲得。市場上並不存在標準化的成套香蘭素工業化生產設備技術圖紙以及工藝流程圖,涉案技術信息無法從公開渠道獲取,也無法通過觀察香蘭素產品直接獲得。最後,根據[2017]滬科谘知鑒字第48-1號《知識產權司法鑒定意見書》的鑒定結論,涉案香蘭素生產設備技術圖紙在2015年5月30日和2017年8月21日之前分別構成不為公眾所知的技術信息。
由上述判決可知,法院在判斷技術信息是否是不為公眾所知悉的信息時,對於技術自身是否是標準化、程式化的技術、是(shi)否(fou)能(neng)通(tong)過(guo)觀(guan)察(cha)等(deng)反(fan)向(xiang)工(gong)程(cheng)即(ji)容(rong)易(yi)獲(huo)得(de),都(dou)會(hui)予(yu)以(yi)全(quan)麵(mian)考(kao)察(cha),同(tong)時(shi),第(di)三(san)方(fang)鑒(jian)定(ding)機(ji)構(gou)對(dui)涉(she)案(an)商(shang)業(ye)秘(mi)密(mi)的(de)鑒(jian)定(ding)結(jie)論(lun)也(ye)是(shi)法(fa)院(yuan)裁(cai)量(liang)的(de)重(zhong)要(yao)依(yi)據(ju)。
2. 經營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侵犯商業秘密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第一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與經營活動有關的創意、管理、銷售、財務、計劃、樣本、招投標材料、客戶信息、數據等信息,人民法院可以認定構成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第四款所稱的經營信息。前款所稱的客戶信息,包括客戶的名稱、地址、聯係方式以及交易習慣、意向、內容等信息。”
在佛山市真惠算財稅服務有限公司與杜香芸、羅興意、佛山市雲賬簿財稅服務有限公司侵害商業秘密糾紛案中((2020)粵0604民初21455號中),法院認為:原告請求保護的商業秘密為被告杜香芸WPS賬戶中保存的《私人總表》《合作客戶》《財稅5月總表》《在線客戶記賬表》文件上所載的客戶信息。上述《私人總表》《財稅5月總表》《在線客戶記賬表》記載了客戶名稱、聯係人及聯係方式、簽單日期、合同金額、服務內容、hezuoshichangdeng。suiranbeigaotigongleqizaiqizhazhashangzhaxunshangshuyibufenkehudegongshangzhucedengjixinxidejieguo,fanyingtongguoqizhazhazhaxunkehuodegaibufenkehudemingcheng、聯係人、聯係方式、地址等,擬證明原告上述客戶信息為公知信息,但是,原告上述《私人總表》《財稅5月總表》《在線客戶記賬表》記載的客戶信息不僅包括在企查查上可以獲得的上述信息,還包括客戶與原告交易的合同金額、合作時長、服務內容等信息,上述具體交易信息顯然並非是通過企查查等公眾渠道可獲得的信息,是反映了客戶交易需求及意向、jiagechengshounenglidengqubieyuxiangguangongzhixinxideteshukehuxinxi,qinengtigaoxiangguanzhutiyugaixiekehujinxingjiaoyidecuoshangnengli,weixiangguanzhutidailaijingzhengyoushijijiaoyijihui,yincijuyoushangyejiazhi,qiejubeimimixing。
通過上述案例可知,單純的客戶名稱、地址、聯係方式等不具有秘密性,不能作為商業秘密進行保護。但一些不能從公眾渠道獲得的信息,例如管理訣竅、貨源情報、產銷策略等能為企業帶來競爭優勢,具有價值性,可以作為商業秘密進行保護。
二、價值性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不正當競爭民事案件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2020修正)第十條規定,有關信息具有現實的或者潛在的商業價值,能為權利人帶來競爭優勢的,應當認定為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條第三款規定的“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
jiazhixing,shigouchengshangyemimidejibenyaosu,yeshifayuanzaipandingpeichangeshidezhongyaokaoliangyinsu。jiyuci,quanlirenxiangtongguoshangyemimiweihuqihefaquanlishi,yaojijiquanmiantigongxiangyingzhengju,zhengmingqisuozhuzhangdexinxijuyoujiaogaojiazhi。
在福建省海欣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俞科、福建省福抗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與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侵害技術秘密糾紛二審案中((2017)浙民終123號),權quan利li人ren為wei保bao護hu自zi己ji的de合he法fa權quan利li,向xiang法fa院yuan提ti供gong了le較jiao為wei全quan麵mian的de證zheng據ju證zheng明ming其qi所suo主zhu張zhang的de商shang業ye秘mi密mi具ju有you價jia值zhi性xing。其qi中zhong其qi提ti交jiao了le獨du立li的de第di三san方fang資zi產chan評ping估gu有you限xian公gong司si對dui權quan利li人ren的de研yan發fa成cheng本ben、損失價值、涉密技術權重等信息進行評估,法院向國家稅務局調取侵權人出口信息和發票信息,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鑒證報告》等證據。法院結合上述證據認定權利人的技術信息具有價值性,最終確定賠償數額3500萬元。
從上述案例我們可以看出,權利人想要證明其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具有較高的商業價值,並獲得合理的賠償額,既可以提供自製的企業所獲榮譽、新聞報道等,也可以提供第三方評估機構所評估的研發成本、損失價值等,會計事務所出具的鑒定報告、申(shen)請(qing)調(tiao)取(qu)稅(shui)務(wu)局(ju)掌(zhang)握(wo)的(de)進(jin)出(chu)口(kou)信(xin)息(xi)或(huo)發(fa)票(piao)信(xin)息(xi)等(deng)。從(cong)而(er)向(xiang)法(fa)院(yuan)呈(cheng)現(xian)更(geng)加(jia)科(ke)學(xue)準(zhun)確(que)的(de)證(zheng)據(ju),使(shi)相(xiang)關(guan)證(zheng)據(ju)真(zhen)實(shi)合(he)法(fa)有(you)效(xiao),並(bing)最(zui)終(zhong)被(bei)法(fa)院(yuan)所(suo)采(cai)信(xin)。
三、保密性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侵犯商業秘密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第六條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在正常情況下足以防止商業秘密泄露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權利人采取了相應保密措施:
(一)簽訂保密協議或者在合同中約定保密義務的;
(二)通過章程、培訓、規章製度、書麵告知等方式,對能夠接觸、獲取商業秘密的員工、前員工、供應商、客戶、來訪者等提出保密要求的;
(三)對涉密的廠房、車間等生產經營場所限製來訪者或者進行區分管理的;
(四)以標記、分類、隔離、加密、封存、限製能夠接觸或者獲取的人員範圍等方式,對商業秘密及其載體進行區分和管理的;
(五)對能夠接觸、獲取商業秘密的計算機設備、電子設備、網絡設備、存儲設備、軟件等,采取禁止或者限製使用、訪問、存儲、複製等措施的;
(六)要求離職員工登記、返還、清除、銷毀其接觸或者獲取的商業秘密及其載體,繼續承擔保密義務的;(七)采取其他合理保密措施的。
在珠海仟遊科技有限公司等與深圳策略一二三網絡有限公司等侵害技術秘密糾紛案中((2019)粵知民終457號),法院認為:前述遊戲軟件源代碼被放置於公司“帝王霸業”遊戲的遊戲庫中,隻有負責有關工作的人員具有訪問該庫的權限。再者,徐昊、肖鑫與仟遊公司簽訂的《保密協議》中,明確約定了該協議所指的商業秘密包括了計算機程序,徐昊、肖鑫對仟遊公司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徐昊、肖鑫在與仟遊公司簽訂的《解除勞動關係協議書》第4條約定“乙方(徐昊、肖鑫)參與項目所涉的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均屬甲方(仟遊公司)所有……乙方(徐昊、肖鑫)離職後,仍須遵守甲方(仟遊公司)的保密規定或《保密協議》”,第6條約定“乙方(徐昊、肖鑫)承諾在離職後,決不侵犯甲方(仟遊公司)及甲方(仟遊公司)關聯公司(如珠海鵬遊科技有限公司)的知識產權和商業秘密”。以上證據和事實,能夠證明仟遊公司、鵬遊公司已對“帝王霸業”遊戲軟件服務器源代碼采取了保密措施。
在實踐中最方便也最常見的企業采取保密的措施是與員工簽訂保密協議或者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密條款等,上述法院基於權利人對涉案商業秘密設定了訪問權限並且在《保密協議》、《解除勞動關係協議書》等(deng)都(dou)規(gui)定(ding)了(le)保(bao)密(mi)條(tiao)款(kuan),從(cong)而(er)認(ren)定(ding)權(quan)利(li)人(ren)采(cai)取(qu)了(le)適(shi)當(dang)合(he)理(li)的(de)保(bao)密(mi)措(cuo)施(shi)。但(dan)企(qi)業(ye)在(zai)設(she)定(ding)保(bao)密(mi)條(tiao)款(kuan)時(shi)要(yao)注(zhu)意(yi)該(gai)條(tiao)款(kuan)一(yi)定(ding)要(yao)清(qing)晰(xi)準(zhun)確(que)的(de)指(zhi)向(xiang)商(shang)業(ye)秘(mi)密(mi),能(neng)確(que)定(ding)所(suo)要(yao)保(bao)護(hu)的(de)秘(mi)密(mi)點(dian),否(fou)則(ze)將(jiang)會(hui)有(you)被(bei)法(fa)院(yuan)認(ren)定(ding)未(wei)采(cai)取(qu)合(he)理(li)保(bao)密(mi)措(cuo)施(shi)的(de)風(feng)險(xian)。
企業在采取保密措施時,為確保保密措施的合理性,也可以參照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印發《中央企業商業秘密保護暫行規定》的通知,在企業內部設置專門保護商業秘密的部門或人員,將商業秘密劃分為不同級別、在勞動合同中製定保密條款、對(dui)員(yuan)工(gong)尤(you)其(qi)是(shi)接(jie)觸(chu)核(he)心(xin)技(ji)術(shu)信(xin)息(xi)或(huo)者(zhe)經(jing)營(ying)信(xin)息(xi)的(de)員(yuan)工(gong)定(ding)期(qi)進(jin)行(xing)保(bao)密(mi)培(pei)訓(xun)等(deng)。企(qi)業(ye)對(dui)所(suo)采(cai)取(qu)的(de)保(bao)密(mi)措(cuo)施(shi)要(yao)做(zuo)好(hao)記(ji)錄(lu),保(bao)留(liu)好(hao)證(zheng)據(ju),以(yi)便(bian)在(zai)未(wei)來(lai)能(neng)作(zuo)為(wei)權(quan)利(li)保(bao)護(hu)的(de)有(you)力(li)支(zhi)持(chi)。
在商業秘密保護的司法實踐中在存在著如“舉證難”、“舉證責任負擔重”等有待探究的問題,但商業秘密的三性,即秘密性,合理確認商業秘密的秘密點;價值性,提供多元化的證據證明商業秘密具有較高的價值;baomixing,zhengmingqiyeyijingcaiquhelibaomicuoshi,rengranshishangyemimibaohudejichuhejuedingxingyinsu。shouwoshangyemimibaohudejianhedun,jiangshiqiyezaijiliedeshangyedejiaozhuzhongbuduanfazhanzhuang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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