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院所的科研人員兼職、離崗創業是不是不務正業?兼職兼薪合法合規嗎?可以在擬IPOqiyechigutouzima?zhexiewenti,yizhikunraozhegaoxiaoyuansuokeyanrenyuan,yemianlinjianguanbumendegaoduguanzhu。tongshi,henduogaoxiaoyuansuoyoupubiancunzaixiangguanzhiduhuoshishixizedekongbai。
本文擬根據相關政策法規和部分高校院所的規定,結合具體上市公司案例,就高校院所科研人員兼職合法性、在擬IPO企業持股合規性進行初步梳理和探討。
文章較長,先上結論:
1、【可以兼職創業,依法獲得兼職報酬】國家鼓勵普通科研人員發揮技術專長,在完成本職工作外,可以以兼職、創辦企業等形式從事創新創業活動,依法依規獲得兼職報酬。
2、【兼職創業需辦手續】兼職創業前,須取得所在單位的同意,履行必要的審批、公示、備案等程序,簽訂相應的協議;
3、【職務成果歸屬需明確】如果涉及利用職務成果,必須和所在單位以協議等方式確定知識產權歸屬和利益分配方法。
4、【領導幹部有例外】現行法規原則上不鼓勵高校院所領導幹部兼職(參照處級及以上)。凡按規定經批準在企業兼職的黨政領導幹部,不得在企業領取薪酬、獎金、津貼等報酬,不得獲取股權和其他額外利益;兼職不得超過1個;連任不超過兩屆;兼職的任職年齡界限為70周歲。
一、高校院所科研人員兼職、離崗創業的相關規定
1、法律法規
名稱 | 主要內容 |
《科學技術進步法》(2021年修訂草案) | 第58條:……科學技術人員在履行崗位職責、完成本職工作、不發生利益衝突的前提下,經所在單位同意,可以從事兼職工作獲得合法收入。技術開發、技術谘詢、技術服務等活動的獎酬金提取,視同科學技術成果轉化,依照法律規定辦理。 |
《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 | 第27條:國家鼓勵研究開發機構、高等院校與企業及其他組織開展科技人員交流,……支持本單位的科技人員到企業及其他組織從事科技成果轉化活動。 |
實施《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若幹規定 | 國家設立的研究開發機構、高等院校科技人員在履行崗位職責、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經征得單位同意,可以兼職到企業等從事科技成果轉化活動,或者離崗創業,在原則上不超過3年時間內保留人事關係,從事科技成果轉化活動。 |
2、其他規範性文件
名稱 | 主要內容 |
科技部、教育部《關於充分發揮高等學校科技創新作用的若幹意見》2002.6.28 | 鼓勵和支持高校師生兼職創業,處理好相關的知識產權、股權分配等問題,處理好兼職創業與正常教學科研的關係。 |
教育部《關於積極發展、規範管理高校科技產業的指導意見》(教技發[2005]2號) | 鼓勵科研人員和教職工積極參與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工作,……要yao在zai學xue校xiao和he產chan業ye之zhi間jian建jian立li開kai放fang的de人ren員yuan流liu動dong機ji製zhi,實shi行xing雙shuang向xiang流liu動dong。今jin後hou高gao校xiao可ke根gen據ju實shi際ji需xu要yao向xiang企qi業ye委wei派pai技ji術shu骨gu幹gan和he主zhu要yao管guan理li人ren員yuan,這zhe部bu分fen人ren員yuan仍reng可ke保bao留liu學xue校xiao事shi業ye編bian製zhi。 |
《中共中央紀委、教育部、監察部關於加強高等學校反腐倡廉建設的意見》(教監[2008]15號) | 學校黨政領導班子成員應集中精力做好本職工作,除因工作需要、經批準在學校設立的高校資產管理公司兼職外,一律不得在校內外其他經濟實體中兼職。 |
教育部黨組《關於進一步加強直屬高校黨員領導幹部兼職管理的通知》(教黨〔2011〕22號) | 直屬高校校級黨員領導幹部原則上不得在經濟實體中兼職,……直屬高校處級(中層)黨員領導幹部原則上不得在經濟實體和社會團體等單位中兼職,確因工作需要兼職的,須經學校黨委審批。 |
中組部《關於進一步規範黨政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任職)問題的意見》(中組發[2013]18號) | 一、現職和不擔任現職但未辦理退(離)休手續的黨政領導幹部不得在企業兼職(任職)。 八、黨政領導幹部在其他營利性組織兼職(任職),按照本意見執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事業單位領導幹部,按照本意見執行;其他領導幹部,參照本意見執行。 |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開展黨政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情況專項檢查的通知》(教人廳函[2015]11號) | 通知的附件1《黨政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情況彙總表》中明確規定“黨政領導幹部包括部機關、直屬單位及其內設機構、直屬高校及其院係等副處級以上幹部” |
《關於改進和完善高校、科研院所領導人員兼職管理有關問題的問答》(中組部《組工通訊》(2016年第33期總第2855期) | 對高校、科研院所領導人員中屬於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領導人員,其兼職管理仍按原有規定執行;對不屬於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領導人員,應按照分層分類管理的原則、區別不同情況,支持他們兼任與其工作或教學科研領域相關的職務,支持他們按有關規定積極參與科技成果轉化。同時應強調,高校、科研院所領導人員要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把主要精力放在做好本職工作上,不能因為兼職影響其應履行的職責;經批準兼職的,在兼職活動中要嚴格遵紀守法。 |
教育部、科技部《關於加強高等學校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工作的若幹意見》(教技〔2016〕3號) | 高校科技人員在履行崗位職責、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征得學校同意,可以到企業兼職從事科技成果轉化,或者離崗創業在不超過三年時間內保留人事關係。 |
中辦、國辦《關於實行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分配政策的若幹意見》2016.11 | 允許科研人員和教師依法依規適度兼職兼薪。允許科研人員從事兼職工作獲得合法收入。科研人員在履行好崗位職責、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經所在單位同意,可以到企業和其他科研機構、高校、shehuizuzhidengjianzhibingqudehefabaochou。shixingkeyanrenyuanjianzhigongshizhidu。jianzhiqudedebaochouyuanzeshangguigeren,jianlijianzhihuodeguquanjihonglidengshourudebaogaozhidu。danrenlingdaozhiwudekeyanrenyuanjianzhijiquchou,anzhongyangyouguanguidingzhixing。jingsuozaidanweipizhun,keyanrenyuankeyiligangcongshikejichengguozhuanhuadengchuangxinchuangyehuodong。jianzhihuoligangchuangyeshourubushoubendanweijixiaogongzizongliangxianzhi,gerenxurushijiangjianzhishourubaodanweibeian,anyouguanguidingjiaonagerensuodeshui。 |
人社部《關於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創新創業的指導意見》(人社部規〔2017〕4號) | 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兼職創新或者在職創辦企業。專業技術人員應當提出書麵申請,並經單位同意;單位應當將專業技術人員兼職和在職創辦企業情況在單位內部進行公示。事業單位應當與專業技術人員約定兼職期限、保密、知識產權保護等事項。創業項目涉及事業單位知識產權、科研成果的,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相關企業可以訂立協議,明確權益分配等內容。 |
教育部等五部門關於深化高等教育領域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的若幹意見 (教政法〔2017〕7號) | 高校可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自主製訂教師到企業兼職從事科技成果轉化活動的辦法和離崗創業辦法。 |
人社部《關於進一步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科研人員創新創業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37號) | 維護兼職創新、在職創辦企業人員在人事關係所在單位的合法權益。科研人員開展“雙創”活動,可在保證保質保量完成本職工作的基礎上,進行兼職創新、在職創辦企業。 |
3、部分高校院所的相關規定
名稱 | 主要內容 |
中國科學院工作人員兼職管理規定 | 領導幹部原則上不得在企業兼職。經上級批準,可在本單位全資、控股及參股企業代表出資方從事非經營管理性兼職活動。工作人員從事兼職活動的,須經本單位審批。 |
清華大學教職工校外兼職活動管理規定 | 1.從事校外兼職應由本人申報,經所在二級單位審核同意,報人事處審批。原則上不得在企業擔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長、經理、財務負責人、執行董事等重要職務,不得作為企業的實際控製人。 2.校外兼職情況納入教職工年度考核內容,教職工於每年年底如實向學校報告全年兼職情況,由二級單位在本單位範圍內進行公示。 3.教職工離崗創業,由本人提出書麵申請,報學校審批。 4.離崗創新創業時間原則上不超過三年,且不得超過聘用合同期限;不得從學校和校外聘用單位同時獲得報酬。 |
浙江大學教師校外兼職管理試行辦法 | 以浙江大學教師身份在校外兼職的期限應在本人與學校簽訂的聘用合同期限內;在學校規定的工作日內,平均每周用於校外兼職的時間原則上不超過1個工作日。 教師從事其他類型的校外兼職,需經過所在單位審批同意,並報學校人事處備案。 除經人事處審核並報學校同意外,教師不得接受其他各類高校、科研機構和企業等單位的全職聘用。 教師在校外兼職可以獲得合法兼職報酬。 |
上海交通大學教職工校外兼職管理辦法 | 教職工從事校外兼職活動,應當由本人申請、二級單位審核,同意後報人力資源處備案或審批。原則上教職工不應在企業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長、總經理、財務負責人、執行董事等關鍵職務,不應作為企業的實際控製人。因從事學校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工作確需到校外兼職並擔任上述職務的,經本人申請、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後,由人力資源處商請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先進產業技術研究院進行審批。教職工可依法依規獲得兼職報酬。 |
二、高校院所科研人員在擬IPO企業兼職、持股投資的案例
部分擬申請境內IPO的de公gong司si存cun在zai聘pin用yong高gao校xiao院yuan所suo科ke研yan人ren員yuan或huo教jiao職zhi工gong為wei兼jian職zhi人ren員yuan或huo者zhe為wei公gong司si股gu東dong的de情qing形xing,這zhe類lei公gong司si在zai審shen核he過guo程cheng中zhong一yi般ban會hui麵mian臨lin證zheng監jian會hui關guan於yu高gao校xiao院yuan所suo科ke研yan人ren員yuan或huo教jiao職zhi工gong兼jian職zhi合he法fa合he規gui性xing、持股合規性的關注和問詢。
(一)未擔任領導職務的高校院所科研人員兼職的典型案例
1、澤達易盛(科創板,2020年)
(1)背景情況:公司實際控製人、董事劉雪鬆任浙江大學研究員、浙江大學現代中藥研究所副所長;公司(發行人)董事吳永江任浙江大學教授、浙江大學現代中藥研究所所長。
(2)關注問題:劉雪鬆、吳永江在公司的持股和任職情況是否符合關於高校教師的相關任職規定。
(3)回複要點:
根據國務院關於印發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若幹規定的通知和浙江大學《關於教師從事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管理暫行辦法》規定,以及劉雪鬆及吳永江提供的《浙江大學教師兼職創業申請表》以及《浙江大學教師兼職協議書》,公司董事劉雪鬆、吳永江的兼職申請已取得浙江大學藥學院同意。劉雪鬆、吳永江非浙江大學黨員領導幹部。
綜上,劉雪鬆、吳永江在公司的持股和任職情況符合關於高校教師的相關任職及對外投資規定。
(二)擔任領導職務的高校院所的科研人員兼職的典型案例
1、寒武紀(科創板,2020年)
(1)背景情況:報告期內有27名中科院計算所智能處理器中心員工在發行人處兼職。郭崎為中科院計算所研究員、智能處理器中心副主任(副處級)。
(2)關注問題:上述兼職人員是否存在處級以上事業單位人員,是否符合事業單位人員兼職的相關規定。
(3)回複要點:
該等兼職人員在寒武紀主要從事研發工作,未擔任寒武紀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核心技術人員等關鍵崗位。根據《中國科學院工作人員兼職管理規定》等文件規定,郭崎不屬於院屬事業單位領導人員(包括領導班子成員以及所長助理、內設黨政部門領導人員等中層領導人員),亦不屬於“在任的所(局)級領導幹部以及具有事業法人資格的院屬處級單位領導幹部”或中科院計算所“管理與支撐部門人員”;此(ci)外(wai),其(qi)在(zai)寒(han)武(wu)紀(ji)兼(jian)職(zhi)行(xing)為(wei)已(yi)經(jing)根(gen)據(ju)中(zhong)科(ke)院(yuan)計(ji)算(suan)所(suo)出(chu)具(ju)的(de)書(shu)麵(mian)文(wen)件(jian)予(yu)以(yi)確(que)認(ren),其(qi)在(zai)寒(han)武(wu)紀(ji)兼(jian)職(zhi)行(xing)為(wei)不(bu)存(cun)在(zai)違(wei)反(fan)前(qian)述(shu)規(gui)定(ding)的(de)情(qing)況(kuang)。發(fa)行(xing)人(ren)實(shi)際(ji)控(kong)製(zhi)人(ren)陳(chen)天(tian)石(shi)及(ji)核(he)心(xin)技(ji)術(shu)人(ren)員(yuan)劉(liu)少(shao)禮(li) 2018 年 4 月在中科院計算所辦理了離崗創業手續,2019 年從中科院計算所離職。
2、博世科(創業板,2015年)
(1)背景情況:公司(發行人)共同實際控製人為王雙飛、宋海農、楊崎峰、許開紹。其中王雙飛擔任廣西大學輕工與食品工程學院院長、院黨委副書記、教授、博導等職。
(2)關注問題:王雙飛擔任廣西大學輕工與食品工程學院院長、院黨委副書記,是否屬於現職黨政領導幹部的範疇,是否具備任職發行人的資格,是否存在違反國家規定的情形?
(3)回複要點:
最(zui)初(chu),王(wang)雙(shuang)飛(fei)先(xian)以(yi)已(yi)經(jing)取(qu)得(de)廣(guang)西(xi)大(da)學(xue)書(shu)麵(mian)文(wen)件(jian)並(bing)據(ju)以(yi)解(jie)釋(shi)兼(jian)職(zhi)的(de)二(er)級(ji)學(xue)院(yuan)院(yuan)長(chang)不(bu)屬(shu)於(yu)高(gao)校(xiao)領(ling)導(dao)幹(gan)部(bu)為(wei)由(you)回(hui)複(fu)證(zheng)監(jian)會(hui)的(de)問(wen)詢(xun),但(dan)並(bing)未(wei)得(de)到(dao)證(zheng)監(jian)會(hui)認(ren)可(ke)。最(zui)終(zhong)通(tong)過(guo)王(wang)雙(shuang)飛(fei)辭(ci)去(qu)廣(guang)西(xi)大(da)學(xue)輕(qing)工(gong)與(yu)食(shi)品(pin)工(gong)程(cheng)學(xue)院(yuan)院(yuan)長(chang)、院黨委副書記職務,才解決了其兼職合法性問題。
三、結語
根據《關於充分發揮高等學校科技創新作用的若幹意見》等文件以及多個公司成功上市的案例,可以看出,國家鼓勵普通科研人員發揮技術專長,在不影響本職工作、時間精力分配合理的前提下,可以以兼職、創辦企業等形式從事創新創業活動,依法依規獲得兼職報酬。高校院所科技人員在擬上市主體持股、任職的,需要符合所在高校院所的相關規定,取得所在單位的同意,履行申請和審批、兼職協議簽署(如需)、公示、beiandengchengxu。qiegaidengrenyuandezhiwubushuyubudechigurenzhidedangzhenglingdaoganbu。ruguoshejiliyongzhiwuchengguo,haibixuhesuozaidanweiyixieyidengfangshiquedingzhishichanquanguishuheliyifenpeifangfa,bimianyingxiangjianzhidanwei(發行人)的研發、經營、業務的獨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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