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近年,隨著我國“放管服”[1]改革的推進,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北京市政府為市場主體提供更加優質的準入服務,按照2020年4月1日發布的《北京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2]要求,由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於2020年4月24日印發《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進一步推進市場主體登記便利化優化營商環境的實施辦法》,從營造公平透明的準入環境原則;進一步釋放住所資源,支持企業創新創業;以及進一步壓縮企業辦事時間,提升企業辦事體驗等方麵,從市場主體的需求出發,提出了16條具體措施(以下簡稱“16條改革措施”)。本篇我們將針對 “16條改革措施”的(de)主(zhu)要(yao)政(zheng)策(ce),即(ji)北(bei)京(jing)市(shi)場(chang)主(zhu)體(ti)登(deng)記(ji)告(gao)知(zhi)承(cheng)諾(nuo)製(zhi)度(du)的(de)便(bian)利(li)化(hua)措(cuo)施(shi)內(nei)容(rong),結(jie)合(he)我(wo)們(men)的(de)經(jing)驗(yan)和(he)相(xiang)關(guan)的(de)法(fa)律(lv)風(feng)險(xian)提(ti)示(shi)進(jin)行(xing)梳(shu)理(li)及(ji)解(jie)讀(du),供(gong)在(zai)京(jing)的(de)內(nei)、外資企業以及創業者參考。
目錄
● 營造公平透明的準入環境,試行“主體登記告知承諾製”
(1)“主體登記告知承諾製”的適用
(2)“主體登記告知承諾製”的利好
● 進一步釋放住所資源,允許多個市場主體登記同一地址為住所
(1)“3重突破”+“3項規定”
● 進一步壓縮企業辦事時間,優化辦事體驗
● 守住企業誠信經營底線,加快主體合法有序退出
一、營造公平透明的準入環境,試行“主體登記告知承諾製” [3]
萬涓成水,彙流成海。中小企業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生力軍,是擴大就業、改善民生、促進民商事發展的重要力量,北京市政府高度重視中小企業發展,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精簡審批、備案環節,同時,在疫情防控特殊時期,經北京市人民政府批準於2020年4月28日發布《北京市市場主體登記告知承諾製度實施意見》(試行)(以下簡稱“主體登記告知承諾製”)在北京市範圍內正式實施。“主體登記告知承諾製”既能滿足企業登記申請需求,賦予企業更多自主權,又能最大程度減少人員聚集和接觸,推動實現“一網通辦、隻跑一次”的要求,最大程度實現企業準入便利化。
● “主體登記告知承諾製”的適用
Ø 對象:包括公司、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個體工商戶、非公司企業 法人、來華從事經營活動的外國(地區)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以及企業分支機構。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參照執行。
Ø 業務類型:設立、變更、注銷、備案、增減補換證照以及股權出質登記。
● “主體登記告知承諾製”的利好
1. 自主申報名稱
申請人[4]通過名稱自主申報係統對擬定名稱進行自主查詢、對比、判斷、申報,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注意點:申請人應按照《工商總局關於開放企業名稱庫有序推進企業名稱登記管理改革的指導意見》及《開放庫查詢指南》通過工商名稱查詢係統進行自主查詢。
2. 自主申報住所
申請人采取自主承諾申報辦理住所登記,並使用真實、合法、安全的非住宅類規劃用途的固定場所作為住所(經營場所),申請人向就產權權屬、使用功能及法定用途做出符合事實和規定的承諾,登記機關對申請人提交的住所證明材料實行形式審查,不審查場所的權屬、用途及使用功能。
注意點:除法律、法規有特別規定外,支持不屬於住宅(別墅、公寓)dengjuzhuguihuadejianzhuwuanzhaohutongshiyongdeyuanzezuoweishichangzhutizhusuodengjizhuce。liyongputongdixiashihuorenfanggongchengcongshijingyinghuodongdengduifangwuanquanshiyongyoumingqueyaoqiude,yingyifaqudexiangyingshiyongxukehuobeian。
3. 自主選擇經營範圍
市場主體經營範圍不涉及許可經營項目的,可以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大類登記,也可以在經營範圍庫選擇具體經營項目。
注意點:1.申請人不得開展未經許可事項的經營活動;
2.除記載主營項目、前置審批項目、“先照後證”項目外,可不登記其他具體經營項目。需要登記的,可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大類”登記,也可以在經營範圍庫選擇具體經營項目;
3.(如有後置許可經營項目具體表述)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後依批準的內容開展經營活動;不得從事國家和本市產業政策禁止和限製類項目的經營活動。
4. 自覺承諾、自主決策
除法律法規有特別規定外,市場主體登記部門不對申請人承諾提交的章程、協議、決議等文件內容及決議程序進行審查。
注意點:如申請人對應審查材料不進行承諾,理論上不能享受便利化政策;未履行承諾及作出虛假承諾的,將承擔撤銷決定、信用懲戒的嚴重後果。
5. 簡化變更登記材料
市場主體申請變更股東姓名(名稱)、住所、經營範圍,無需提交股東會決議(權力機構決定)、章程。
6. 簡化辦理時間
登記機關自收到申請人、提交人[5]簽署的承諾書,以及符合告知承諾書要求的材料後,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在1個工作日內辦結並一次性發放營業執照、公章或票據。
注意點:市場主體在申請設立登記時,可以一並提出相關行政許可申請。
7. 嚴格監管、加強懲戒
對於登記告知承諾的主體,建立市場準入信用管理。對提交人、申請人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身份、虛假材料的,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並納入全國虛假登記責任人數據庫,同時通過北京市企業信用信息網予以公示。對申請人、提交人采取欺詐手段隱瞞有關情況、重要事實申請登記的,對其采取失信準入限製措施,涉嫌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 進一步釋放住所資源,允許多個市場主體登記同一地址為住所
● “3重突破”+“3項規定”
突破1:在法律、法規未做出禁止性和限製性規定的領域,允許多個市場主體可以使用同一地址作為登記住所。
突破2:市場主體在本市設立分支機構,可以申請在市場主體的營業執照上注明分支機構住所,不需再單獨申請營業執照。
突破3:支持住所按照互通適用的原則登記。
規定1:支持不屬於住宅(別墅、公寓)dengjuzhuguihuadejianzhuwuanzhaohutongshiyongdeyuanzezuoweishichangzhutizhusuodengjizhuce。liyongputongdixiashihuorenfanggongchengcongshijingyinghuodongdengduifangwuanquanshiyongyoumingqueyaoqiude,yingyifaqudexiangyingshiyongxukehuobeian。
規定2:支持各區政府、中關村園區管委會、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對本區域範圍內的集群登記地址規範服務、加強管理。對經其確認並向社會公開的集群登記地址,可作為市場主體住所辦理登記注冊。
規定3:支持登記住所以外的場所開展生產經營活動,但是應當通過企業信用信息係統自行公示實際生產經營場所的地址。
三、進一步壓縮企業辦事時間,優化辦事體驗
在便利企業登記和經營、深化商事製度改革、提高便利化水平程度等領域,每一場更新和舉措,都將是重塑政府和市場關係,營商環境不斷優化的自我革命。
以下表為例,北京、上海等地盡管目前各地執行便利化登記製度的方式尚未統一,但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均推行放管結合政策,著力加強保障內、外資企業和創業者的市場主體權益,最大限度的提質升級。
北京 | 上海 | 深圳 |
1. 通過“E窗通”網上服務平台一次性申請填報登記信息; 2. 申請材料齊備、符合法定形式的,1個工作日內辦結並一次性發放營業執照、公章或票據; 3. 申請設立登記時可一並提出相關行政許可申請。 | 1. 通過“一窗通”企業服務平台一表申報正式提交開辦企業申請; 2. 兩天即可在單一窗口“一窗領取”紙質營業執照、免費實體印章和發票(含稅控設備); 3. 在“一表申報”事項中新增辦理員工公積金業務,無需另行提交紙質材料或領取書麵憑證。 | “開辦企業一窗通”實行24小時在線申報,企業開辦的各個環節隻需登錄一個平台、填報一次信息、一天之內即可完成開辦企業的所有手續。 |
四、守住企業誠信經營底線,加快主體合法有序退出
與此同時,為破解企業注銷難問題,依據“16條改革措施”我們分別將幾種企業注銷程序作了簡單的歸納:
情形 | 未開展生產經營活動或者無債權債務 | 被吊銷營業執照 3年以上 | 人民法院裁定強製清算或裁定宣告破產 |
適用 | 領取營業執照後未開展生產經營活動或者無債權債務的企業 | 被吊銷營業執照3年以上的公司(包括但不限於全民所有製企業),其全部或部分股東書麵承諾清算完畢並承擔未受清償的債權的,擴展納入適用簡易注銷程序 | 對於人民法院裁定強製清算或裁定宣告破產的企業,由該企業清算組、破產管理人進行申報 |
申請 材料 | 1.注銷登記申請書 2.全體投資人承諾書 3.營業執照正副本 | 1.注銷登記申請書 2.股東承諾書 3.營業執照正副本 | 1.人民法院終結強製清算程序的裁定或終結破產程序的裁定 2.注銷登記申請書 3.營業執照正副本 |
簡易注銷程序 | 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係統發布擬注銷公告20日屆滿且無異議的,可直接按照簡易注銷程序[6]向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 | 經公告且公告期20日屆滿後,可直接按照簡易注銷程序向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 | 無需再經簡易注銷公告程序,可直接按照簡易注銷程序向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 |
其他 情形 | 不能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係統發布公告的企業可提供公告期20日屆滿後的公告報樣 營業執照正副本無法全部繳回的,應在公告和股東承諾書中一並說明 | 對企業是否存在未清繳稅款、分支機構是否注銷等不適用簡易注銷的情形,登記機關不進行審查。營業執照無法全部繳回的,可由申請注銷的企業清算組、破產管理人出具相關說明,無需另行登報或公示 |
結語:
綜上,“主體登記告知承諾製”很好地體現了“16條改革措施”中規定的市場主體登記、經營管理等模式的便利化優化製度。“一網通辦、隻跑一次”等申辦程序的推出,以往申請的相關紙版文件和繁雜的辦理程序已不再是企業申辦業務時的掣肘。同樣,我們也期待著更多體現“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積極促進外商投資”的措施出台,可為外國投資者在華投資帶來更多的利好。
提示:目前“主體登記告知承諾製”仍(reng)處(chu)在(zai)試(shi)用(yong)階(jie)段(duan),各(ge)區(qu)域(yu)市(shi)場(chang)監(jian)督(du)管(guan)理(li)局(ju)在(zai)實(shi)際(ji)辦(ban)理(li)業(ye)務(wu)時(shi)對(dui)於(yu)材(cai)料(liao)的(de)適(shi)用(yong)及(ji)係(xi)統(tong)審(shen)批(pi)暫(zan)時(shi)仍(reng)處(chu)在(zai)摸(mo)索(suo)階(jie)段(duan),為(wei)此(ci),提(ti)示(shi)申(shen)請(qing)者(zhe)在(zai)相(xiang)關(guan)業(ye)務(wu)辦(ban)理(li)時(shi)需(xu)向(xiang)負(fu)責(ze)單(dan)位(wei)或(huo)專(zhuan)業(ye)機(ji)構(gou)進(jin)行(xing)確(que)認(ren)。
[1] “放管服”改革是2015年5月12日李克強總理首次提出,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協同推進,即‘放、管、服’三管齊下改革。
[2] 經2020年3月27日北京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0次會議通過,由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布《北京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 “優化營商環境”作為“放管服”工作的重點被推行。
[3] “主體登記告知承諾製”是依據《北京市市場主體登記告知承諾製度實施意見》(試行)第二條,指登記機關公布告知辦理登記事項的具體辦理條件和標準,申請人承諾提交登記材料的真實、有效和合法性,登記機關根據申請人的信用承諾即時辦理登記手續的製度。
[4] 本文所說的“申請人”包括但不限於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投資人、股東等
[5] 本文所說的“提交人”指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包括但不限於代辦機構等
[6]關於“簡易注銷程序”參考原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11月16日發布的關於印發《北京市企業簡易注銷登記辦法(試行)》的通知及2016年11月18日發布的《北京市企業簡易注銷登記辦法(試行)》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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