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網絡技術發展,與著作權有關的作品素材越來越多,且更易通過網絡進行下載、獲得,同時隨著自媒體平台的使用成為人們日常的習慣,企業通過自媒體平台(如微信、微博及自主運營的網站)進行宣傳和推廣的意識和需求也越來越高,然而企業在此過程中極易忽視“正版”問題。隨意從網上下載圖片、文章等作品資源後再貼在自家微信公眾號或微博文章上使用,企業以為這是一個更廉價的宣傳推廣方式,以為這大大節省了廣告、推廣成本,卻不知這產生了一個更大的隱患。對作品的著作權人來說,自媒體平台是他們知識產權被侵權的“重災區”;然而對使用這些圖片作品的企業來說,這更是一個美麗的“誘惑”、砸錢的“陷阱”。本文就站在企業角度,以圖片侵權這類常見的侵權類型為例,講講企業日常經營或宣傳過程中容易踏入的著作權侵權“雷區”。
一、圖片侵權案件基本情況與特點
近兩年湧現出非常多這類侵權訴訟,起訴主體通常為圖片庫平台運營公司或作品專業代理公司,例如因“黑洞”版權、“國徽、國旗”版權事件被廣為詬病的視覺中國網站(品牌持有人為視覺(中國)文化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網站運營及訴訟主體為漢華易美(天津)圖像技術有限公司),還有原運營視覺中國網站的華蓋創意(北京)圖像技術有限公司、運營“QUANJING全景”圖片庫平台的北京全景視覺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運營“Eastphoto河圖創意”圖片庫平台的北京河圖創意圖片有限公司、杭州快版科技有限公司(該公司主要代理文字作品有關著作權)等。
筆者於2019年9月底通過中國裁判文書網(http://wenshu.court.gov.cn/)以“全景視覺”(北京全景視覺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案由: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為關鍵字進行了檢索,檢索到2013年至2019年共6445件案件,其中2018年及2019年的案件量占95%以上,涉及判決案件為1055件、裁定案件5388件。以“漢華易美”(漢華易美(天津)圖像技術有限公司簡稱)、“案由: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為關鍵字進行檢索,檢索到2015年至2019年共3545件案件,其中2019年782件、2018年1669件、2017年1079件,涉及判決案件為940件、裁定案件2598件。漢華易美(天津)圖像技術有限公司運營的視覺中國網站因“黑洞”版權以及“國旗、國徽”版權事件影響,被政府部門約談並責令全麵整改,故2019年訴訟案件量也受到影響。
前qian述shu裁cai定ding案an件jian中zhong,大da多duo數shu是shi原yuan告gao方fang撤che回hui起qi訴su的de案an件jian。但dan撤che回hui起qi訴su並bing不bu代dai表biao圖tu片pian庫ku運yun營ying公gong司si不bu追zhui究jiu他ta人ren未wei經jing許xu可ke使shi用yong圖tu片pian的de侵qin權quan行xing為wei,絕jue大da多duo數shu情qing況kuang是shi圖tu片pian庫ku運yun營ying公gong司si與yu侵qin權quan方fang達da成cheng了le和he解jie協xie議yi,圖tu片pian庫ku運yun營ying公gong司si通tong過guo和he解jie方fang式shi獲huo得de了le賠pei償chang。這zhe類lei情qing況kuang下xia,雙shuang方fang以yi一yi個ge都dou能neng接jie受shou的de賠pei償chang價jia格ge達da成cheng協xie議yi,以yi和he解jie方fang式shi替ti代dai了le冗rong長chang的de訴su訟song程cheng序xu,達da到dao了le與yu訴su訟song等deng同tong的de結jie果guo和he目mu的de。
yixietupiankuyunyinggongsidesusonganjianliangrucizhigao,tongguosusonghuoqitatujingweiquanhuodexiangyingqinquanpeichangyechenglezhexiegongsiyingyeshourudeyigezhongyaobufen。shijiao(中國)文化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視覺中國:000681)2018年年度報告中寫明:“2018年,公司通過法律訴訟勝訴的判決金額占比小於主營業務收入的1%。”而北京全景視覺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景網絡:834877)公布的2018年年度報告顯示2018年“產品維權收入”占總主營業務收入近32%;2019年半年度報告顯示2019年上半年“產品維權收入”占總主營業務收入達35%。

注:;來自全景網絡2018年年度報告

注:來自全景網絡2019年半年度報告
圖片侵權案件通常有以下幾個特點:
涉訴圖片的使用方式:企業運營的微信公眾號、微博及自有網站。
涉訴圖片的來源:隨意從網上下載的“免費”圖片。
涉訴圖片使用時間範圍:從多年前使用的圖片至目前使用的圖片。
侵權類型: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
常見起訴金額:單張圖片要求賠償10000元。
訴訟外的情況:這類型案件中,圖片庫運營公司通常會先以1張或幾張圖片侵權為由起訴,然後在訴訟過程中告知侵權方實際使用的圖片數量(幾十張,甚至上千張),希望與侵權方以實際使用圖片數量為限協商“打包”賠償金額。
二、圖片侵權案件的侵權判斷標準
關於圖片侵權案件,訴訟過程中法院關注:
第一,原告是否享有著作權。我國《著作權法》第十一條第四款規定:“如無相反證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為作者。”《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七條規定:“當事人提供的涉及著作權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權登記證書、認證機構出具的證明、取得權利的合同等,可以作為證據。在作品或者製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視為著作權、與著作權有關權益的權利人,但有相反證明的除外。”此類案件中,通常在原告出示《著作權登記證書》、《作品著作權登記查詢結果》以及相關公證文書、與作者簽訂的《代理合同》、印有原告標識水印的圖片、圖片庫中的圖片展示等證據文件,除非被告有相反證據,否則法院通常會認定原告享有著作權。
dier,beigaodeqinquanxingweirending。tongchanglaishuo,beigaozaiqirenzhengdeweixingongzhonghaowenzhanghuoweibozhanghaowenzhangzhongshiyongsheantupian,shigongzhongkeyizaiqigerenxuandingdeshijianhedidianhuodesheantupian,zefayuanjiangrendingbeigaoqinhaileyuangaodezuopinxinxiwangluochuanboquan。qinquanderendingchangchangshiqinquanfangdekangbianzhongdian,bizhezhelizongjieyixiakangbiandeyixiewuqu。
1.常見的無效抗辯理由
(1)被告是否存在主觀過錯或主觀惡意。有些侵權人會認為自己使用圖片的行為屬於無心之失,隻要刪除照片就不構成侵權、也不需要進行賠償,但實際上,被告是否存在主觀過錯或者為故意侵權並不是判斷是否構成侵權的要件。
案例:在明基電通有限公司與北京全景視覺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案件中,上海知識產權法院認為:上訴人使用網上未署名圖片,亦應當注意到其中的侵權風險,故上訴人主張不存在主觀過錯不構成侵權的上訴理由,本院亦不予采納。[①]
(2)被告是否為營利性使用。有些案件中,被告會主張其使用涉案圖片的行為具有一定的公益性、其並未因此獲益或其使用行為不具有商業目的等,但除非構成我國《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所規定的“合理使用”情形,否則無論被告是否有從圖片使用中獲利、是否為商業目的使用,隻要被告使用了權利人的作品,就屬於侵權行為。
案例:在幸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與北京全景視覺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案中,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指明:關於幸福人壽公司辯稱其使用涉案圖片的行為具有一定的公益性,不具有侵權的故意、其(qi)並(bing)未(wei)因(yin)此(ci)獲(huo)益(yi)等(deng)相(xiang)關(guan)主(zhu)張(zhang),本(ben)院(yuan)認(ren)為(wei),認(ren)定(ding)著(zhu)作(zuo)權(quan)侵(qin)權(quan)並(bing)不(bu)以(yi)使(shi)用(yong)行(xing)為(wei)的(de)商(shang)業(ye)性(xing)或(huo)是(shi)否(fou)獲(huo)益(yi)為(wei)要(yao)件(jian),上(shang)述(shu)主(zhu)張(zhang)缺(que)乏(fa)事(shi)實(shi)與(yu)法(fa)律(lv)依(yi)據(ju),本(ben)院(yuan)均(jun)不(bu)予(yu)采(cai)納(na)。[②]
(3)攝影作品是否取得所拍攝對象的肖像權授權。在有關攝影作品(人物照片)案件中,攝影作品的攝影師(或法人主體)是否對作品享有著作權與是否取得被拍攝者的肖像權授權無關,也就是,即便攝影作品未取得所拍攝對象的肖像權授權,攝影師(或法人主體)也仍然對攝影作品享有著作權。
案例:在北京五八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與北京全景視覺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侵犯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案中,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認為:本案中涉案圖片的侵權行為認定等問題,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等(deng)相(xiang)關(guan)規(gui)定(ding)進(jin)行(xing)認(ren)定(ding),全(quan)景(jing)公(gong)司(si)是(shi)否(fou)獲(huo)得(de)所(suo)拍(pai)攝(she)對(dui)象(xiang)的(de)許(xu)可(ke),是(shi)否(fou)存(cun)在(zai)侵(qin)害(hai)肖(xiao)像(xiang)權(quan)的(de)問(wen)題(ti),均(jun)不(bu)影(ying)響(xiang)全(quan)景(jing)公(gong)司(si)對(dui)涉(she)案(an)作(zuo)品(pin)享(xiang)有(you)的(de)著(zhu)作(zuo)權(quan),且(qie)不(bu)降(jiang)低(di)或(huo)免(mian)除(chu)侵(qin)權(quan)人(ren)應(ying)當(dang)承(cheng)擔(dan)的(de)侵(qin)權(quan)責(ze)任(ren)。[③]
(4)原告是否以通過訴訟手段牟利。有些案件中,被告主張原告通過訴訟手段牟利或原告是“釣魚維權”,屬於以合法行為掩蓋非法目的。但最終法院都認定原告為合法的維權行為,不存在非法目的。[④]即便原告存在大量的訴訟案件,即便原告確實“故意”等待“豬養大了再殺,雞養肥了再宰”(原告等待被告使用未授權圖片達到一定數量後再起訴或主張權利),原告的行為仍然是合法的維權行為,不能被認定為非法目的。
2.常見的有效抗辯理由
(1)涉案圖片/照片不具備獨創性,不構成作品
在很多案件中,原告會向法院提供《著作權登記證書》,以證明其對圖片享有著作權。但實際上,版權局或版權登記中心在做版權登記時,隻進行形式審查,不進行實質審查。國家版權局《作品自願登記試行辦法》第1條規定:“為(wei)維(wei)護(hu)作(zuo)者(zhe)或(huo)其(qi)他(ta)著(zhu)作(zuo)權(quan)人(ren)和(he)作(zuo)品(pin)使(shi)用(yong)者(zhe)的(de)合(he)法(fa)權(quan)益(yi),有(you)助(zhu)於(yu)解(jie)決(jue)因(yin)著(zhu)作(zuo)權(quan)歸(gui)屬(shu)造(zao)成(cheng)的(de)著(zhu)作(zuo)權(quan)糾(jiu)紛(fen),並(bing)為(wei)解(jie)決(jue)著(zhu)作(zuo)權(quan)糾(jiu)紛(fen)提(ti)供(gong)初(chu)步(bu)證(zheng)據(ju),特(te)製(zhi)定(ding)本(ben)辦(ban)法(fa)。”因此,《著作權登記證書》bingbudaibiaosuodengjidezuopinjuyouduchuangxing,yebudaibiaodengjizhequeshiweizhuzuoquanren。geanzhongruguodangshirenduizuopindeduchuangxingtichuyiyi,fayuanjianggenjujutiqingkuangduizuopindeduchuangxingjinxingshizhixingdishenzhahepanduan。
案例:zaibeijingquanjingshijiaowangluokejigufenyouxiangongsisuguangzhoulanhaitunyouchuanyouxiangongsizhuzuoquanqinquanjiufenanzhong,yuangaobeijingquanjingshijiaowangluokejigufenyouxiangongsiqisubeigaoguangzhoulanhaitunyouchuanyouxiangongsishiyongde“孔子畫像”照zhao片pian侵qin犯fan其qi著zhu作zuo權quan,而er涉she案an照zhao片pian係xi攝she影ying師shi拍pai攝she孔kong子zi畫hua像xiang圖tu所suo得de,是shi對dui孔kong子zi畫hua像xiang的de精jing確que翻fan拍pai。首shou先xian原yuan告gao對dui業ye已yi存cun世shi的de孔kong子zi畫hua像xiang不bu享xiang有you著zhu作zuo權quan,其qi次ci攝she影ying師shi對dui孔kong子zi畫hua像xiang的de精jing確que複fu製zhi翻fan拍pai僅jin屬shu於yu《著作權法》上的“複製”行為,不符合《著作權法》上對“獨創性”的(de)要(yao)求(qiu)。涉(she)案(an)孔(kong)子(zi)畫(hua)像(xiang)的(de)照(zhao)片(pian)與(yu)被(bei)拍(pai)攝(she)的(de)孔(kong)子(zi)畫(hua)像(xiang)過(guo)於(yu)相(xiang)似(si),缺(que)乏(fa)能(neng)夠(gou)被(bei)客(ke)觀(guan)識(shi)別(bie)的(de)差(cha)異(yi),因(yin)此(ci)孔(kong)子(zi)畫(hua)像(xiang)的(de)照(zhao)片(pian)僅(jin)為(wei)孔(kong)子(zi)畫(hua)像(xiang)的(de)複(fu)製(zhi)件(jian),孔(kong)子(zi)畫(hua)像(xiang)的(de)照(zhao)片(pian)並(bing)不(bu)是(shi)形(xing)成(cheng)新(xin)的(de)作(zuo)品(pin),也(ye)不(bu)能(neng)使(shi)原(yuan)告(gao)享(xiang)有(you)一(yi)個(ge)新(xin)的(de)著(zhu)作(zuo)權(quan)。再(zai)此(ci)情(qing)況(kuang)下(xia),廣(guang)州(zhou)市(shi)越(yue)秀(xiu)區(qu)人(ren)民(min)法(fa)院(yuan)認(ren)定(ding):該照片的拍攝出發點和最終呈現都是高度完整地再現孔子畫像圖,是對該畫像圖的複製翻拍。而基於該目的,無論何人、何he時shi對dui孔kong子zi畫hua像xiang圖tu進jin行xing拍pai攝she,其qi所suo形xing成cheng的de照zhao片pian都dou幾ji無wu差cha異yi。故gu而er盡jin管guan攝she影ying師shi在zai拍pai攝she中zhong投tou入ru了le勞lao動dong努nu力li,但dan該gai勞lao動dong努nu力li並bing不bu能neng體ti現xian出chu攝she影ying師shi的de個ge性xing創chuang作zuo,該gai拍pai攝she過guo程cheng和he拍pai攝she成cheng果guo也ye不bu具ju有you新xin的de藝yi術shu性xing和he審shen美mei意yi義yi。因yin此ci,涉she案an照zhao片pian不bu具ju有you獨du創chuang性xing,不bu屬shu於yu受shou著zhu作zuo權quan法fa保bao護hu的de作zuo品pin。[⑤]最終法院駁回了原告訴請。
(2)原告享有著作權的相反證據
當事人提供的涉及著作權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權登記證書、認證機構出具的證明、取得權利的合同等,可以作為證據。在作品或者製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視為著作權、與著作權有關權益的權利人,但有相反證明的除外。對於原告出示的《著作權登記證書》、《作品著作權登記查詢結果》、與作者簽訂的《代理合同》等文件,如果被告能夠出示原告享有著作權的相反證據,則法院也會對原告是否享有著作權的問題進行審查。
案例:在華蓋創意(北京)圖像技術有限公司與榮昌耀華網絡技術(北京)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中,因涉案圖片原圖屬性中版權標注有“AEPicturesInc”水印,網頁圖片相關信息中Credit表述的大致意思是該張圖片可以相信的內容源於AEPicturesInc,該張圖片收錄於Photodisc,涉案圖片原圖屬性中的版權標注為(C)AEPicturesInc。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認為,在目前涉案圖片水印標注的著作權人信息並非原告華蓋創意(北京)圖像技術有限公司的情況下,原告亦未舉證證明AEPicturesInc將涉案圖片轉讓或許可給原告,原告權屬權利不能確認,故法院駁回了原告的訴訟請求。[⑥]
(3)被告使用作品為“合理使用”
我國《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規定了十二種合理使用的情形,在這些情形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並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如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而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為報道時事新聞而在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中不可避免地再現或者引用已經發表的作品等情形。
合理使用中的適當引用,其目的在於介紹、評論和說明,服務於引用人創作作品目的,引用的範圍是引用合理長度的作品片段。但在相當多的情況下,被告都不屬於“合理使用”。
案例:在北京分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北京全景視覺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案中,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第六項規定……為wei學xue校xiao課ke堂tang教jiao學xue或huo者zhe科ke學xue研yan究jiu,翻fan譯yi或huo者zhe少shao量liang複fu製zhi已yi經jing發fa表biao的de作zuo品pin,供gong教jiao學xue或huo者zhe科ke研yan人ren員yuan使shi用yong,但dan不bu得de出chu版ban發fa行xing。分fen豆dou公gong司si主zhu張zhang其qi使shi用yong涉she案an圖tu片pian的de文wen章zhang與yu保bao護hu孩hai子zi安an全quan的de知zhi識shi有you關guan,並bing在zai此ci基ji礎chu上shang分fen享xiang人ren民min基ji於yu對dui教jiao育yu規gui律lv的de認ren識shi所suo形xing成cheng的de教jiao育yu觀guan念nian,屬shu於yu前qian述shu規gui定ding的de情qing形xing。本ben院yuan認ren為wei,結jie合he本ben案an中zhong分fen豆dou公gong司si的de具ju體ti使shi用yong情qing況kuang,其qi行xing為wei不bu滿man足zu前qian述shu規gui定ding,不bu屬shu於yu合he理li使shi用yong。[⑦]
案例:同策房產谘詢股份有限公司與北京全景視覺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案中,上海知識產權法院指出:從內容上來看,文字與圖片關聯性不強,圖片並非用於說明文字內容;congpianfubililaikan,tupiansuozhanbiliweiwenzibufendeliangbei。zaiciqingkuangxia,bunengrendingshangsurenduisheantupiandeshiyonggouchengzhuzuoquanfazhongdeshidangyinyong,shangsurensuozhuzhangdehelishiyongbunengchengli,benyuanbuyuzhichi。[⑧]
(4)原告的著作權證明文件存在瑕疵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七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提供的涉及著作權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權登記證書、認證機構出具的證明、取得權利的合同等,可以作為證據。”tongchangzuoweitupiankupingtaideyuangaodouhuinachutupianzuozhedeshumianshouquanhuodailihetong,tongshixiangfayuanzhanshitupiankuzhongxiangyingbianhaotupian,ruguoyuangaochushidezhuzuoquanzhengmingdewenjianzhengjuliancunzaixiaci,lirutupiankuzhongdetupianbianhaoheshouquanhetong/dailihetongzhongdebianhaobuyizhi,eryuangaowuqitayoulizhengjuzhengminghuodehefashouquandetupianyutupiankuzhongdetupianyiyiduiying,zekenenghuibeifayuanrendingzhengjubuzucongerbuzhichizuoweitupiankupingtaiyuangaodesusongzhuzhang。
案例:在福州神康醫院有限公司、北京全景視覺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案中,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書中指出:1.盡管原告提供了《作者聲明》,但附件係列圖片清單未經作者簽字確認,且該清單隻有編號沒有具體的圖片,不足以認定該清單係涉案《作者聲明》的附件,亦無法由此證明作出聲明的作者係涉案圖片的作者;2.原告出示的證據顯示原告於2018年獲得作者的相關授權,而其在一審中提供的網頁截圖載明的涉案圖片上線日期為2012年,圖片上線時間早於原告獲得授權的時間,邏輯上存在矛盾;3.涉案圖片前後編號有變化,表明原告可以對圖片的編號進行修改的,故僅憑圖片編號無法證明作出聲明的作者就是涉案圖片的作者。[⑨]綜上,福建省高院認定原告證據不足,駁回了原告的訴請。
另外還有其他的有效抗辯理由,各地法院可能對不同的抗辯理由也有不同的審判標準。例如原告舉證使用的《電子數據保全證書》未被法院采信,電子認證服務公司的相應資質未被法院認可,因此法院未支持原告訴請的。[⑩]但也有很多法院對這類《電子數據保全證書》予以采信的。
三、賠償金額標準
我國現行《著作權法》第四十九條規定了侵權賠償金額的確定標準及適用順序:
(1) 權利人損失: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給予賠償;
(2) 侵權人獲利: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可以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
(3) 法定賠償: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不能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十萬元以下的賠償。
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製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因現實中權利人的實際損失及侵權人的違法所得通常較難計算,故大多數案件法院都是按照第三種情況由法院確定的賠償金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五條第二款規定:“人民法院在確定賠償數額時,應當考慮作品類型、合理使用費、侵權行為性質、後果等情節綜合確定。”故法院在確定賠償金額時會考慮圖片作品的市場價值及知名度、圖片性質、圖片的獨創性程度、侵權規模(例如涉案微信公眾號及文章關注度)、侵權方式、侵權行為的持續時間、侵權人的過錯程度等因素綜合確定賠償金額。
圖片侵權這類案例中,很多法院就單張圖片侵權的最終判決賠償額都定在1000元-3000元之間[11]。盡管有些案件中侵權人認為賠償數額應為涉案圖片官網實際銷售價格(例如單張200元到300元),但(dan)法(fa)院(yuan)還(hai)是(shi)會(hui)認(ren)為(wei),不(bu)應(ying)當(dang)將(jiang)賠(pei)償(chang)金(jin)額(e)單(dan)純(chun)等(deng)同(tong)於(yu)涉(she)案(an)作(zuo)品(pin)的(de)實(shi)際(ji)銷(xiao)售(shou)價(jia)格(ge)。賠(pei)償(chang)額(e)的(de)確(que)定(ding)不(bu)僅(jin)要(yao)結(jie)合(he)作(zuo)品(pin)本(ben)身(shen)的(de)市(shi)場(chang)價(jia)值(zhi),還(hai)應(ying)考(kao)慮(lv)到(dao)作(zuo)品(pin)獨(du)創(chuang)性(xing)、原創性因素以及作品所凝結的勞動價值等,以及侵權行為的性質、侵權人的主觀過錯程度等。[12]
四、企業運營或宣傳中使用他人圖片的侵權風險防範建議
隨著我國對知識產權越來越重視,對權利人的保護程度越來越高,對於一般企業來說避免自己侵權的意識也應隨之增強。
1.提高使用正版意識,切不可隨意從網上下載並使用未授權圖片
網上有諸多免費資源,企業相關部門人員在運營自媒體平台時,尤其是微博、微wei信xin公gong眾zhong號hao,盡jin量liang避bi免mian隨sui意yi從cong網wang上shang下xia載zai未wei知zhi來lai源yuan的de圖tu片pian,特te別bie是shi未wei經jing許xu可ke下xia載zai並bing使shi用yong帶dai有you他ta人ren署shu名ming或huo水shui印yin的de圖tu片pian。建jian議yi可ke以yi選xuan擇ze專zhuan業ye的de圖tu片pian庫ku平ping台tai,直zhi接jie在zai圖tu片pian庫ku平ping台tai購gou買mai圖tu片pian通tong常chang都dou比bi侵qin權quan賠pei償chang的de費fei用yong要yao低di,購gou買mai套tao餐can的de價jia格ge甚shen至zhi會hui更geng低di,另ling外wai也ye有you一yi些xie圖tu片pian庫ku會hui提ti供gong免mian費fei圖tu片pian資zi源yuan,這zhe也ye為wei企qi業ye節jie省sheng使shi用yong成cheng本ben。當dang然ran,向xiang圖tu片pian庫ku購gou買mai圖tu片pian或huo從cong圖tu片pian庫ku下xia載zai免mian費fei圖tu片pian前qian,要yao認ren真zhen審shen查zha圖tu片pian庫ku的de著zhu作zuo權quan聲sheng明ming,若ruo某mou些xie圖tu片pian庫ku平ping台tai標biao明ming對dui圖tu片pian“不享有著作權”或對圖片下載和使用“不負責”聲明,則建議不要選取這類圖片庫平台中的資源。
2.必要時可委托第三方服務公司協助企業運營微信、微博等自媒體平台
自媒體平台(微博、微信公眾號)也可委托第三方服務公司來協助運營,節省了企業自己審查、審核所使用圖片著作權的時間和成本,第三方服務公司也會找到更專業、更節省成本、baozhengzhengbanshouquandetupiankupingtai。dangran,ruguodisanfangfuwugongsizaiyunyingqiyezimeitipingtaishiqinfanletupiankupingtaidezhuzuoquan,qiyezishenrengranshiyaochengdanqinquanzerende,danqiyezaichengdanpeichangfeiyonghoukegenjuhetongyueding,xiangdisanfangfuwugongsijinxingzhuisuo。
3.對自家微信、微博等自媒體平台以往所發布的文章或消息主動進行自查自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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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參見上海知識產權法院(2019)滬73民終109號民事判決書。
[②] 參見北京知識產權法院(2018)京73民終1883號民事判決書。
[③] 參見北京知識產權法院(2019)京73民終586號民事判決書。
[④] 參見北京知識產權法院(2019)京73民終156號民事判決書、北京知識產權法院(2019)京73民終64號民事判決書。
[⑤] 參見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法院(2018)粵0104民初23850號民事判決書。
[⑥] 參見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2018)京0102民初5975號民事判決書。
[⑦] 參見北京知識產權法院(2019)京73民終156號民事判決書。
[⑧] 參見上海知識產權法院(2019)滬73民終34號民事判決書。
[⑨] 參見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2019)閩民終866號民事裁定書。
[⑩] 參見四川省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2019)川01民終1050號民事判決書。
[11] 參見北京知識產權法院(2019)京73民終566號民事判決書、北京知識產權法院(2019)京73民終157號民事判決書、北京知識產權法院(2019)京73民終586號民事判決書、北京知識產權法院(2018)京73民終1883號民事判決書、北京知識產權法院(2018)京73民終1883號民事判決書、上海知識產權法院(2019)滬73民終126號民事判決書、廣州知識產權法院(2019)粵73民終117號民事判決書等。
[12] 參見北京知識產權法院(2019)京73民終566號民事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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